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储能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至现场及交货、以及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且要求投标人供货设备20年运行期检修及维护工作,在招标人要求的20年运营期间,应确保投标人供货设备的总体运行效率及设备可利用率满足招标人要求,运营期内全部设备检修、维护及电池更换等全部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
本次招标将确定储能系统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数量根据实际投标人数量确定),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集中采购结果正式公布为止。在框架采购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量有可能超过预估规模,但采购结果仍适用,至框架采购有效期为止。
除有特殊情况外,中国电建集团将在具体项目落地、采购需求明确后,根据此次招标结果,直接邀请入围供应商通过谈判采购或竞价采购等二次竞争方式,确定其所需储能系统设备的最终成交单位,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再另行单独招标。2025-2026年,集团公司将按季度汇总采购需求总量,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开展各季度的集中二次竞争工作,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集团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储能系统设备的采购均按照框架入围名单及协议执行。
资格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不少于1000MWh,同时至少具有1项国内单体不低于100MWh的储能电站项目;投标人具备电池单体、PCS、EMS、BMS中1项及以上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电池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项目实际供货日期超过3个月。投标人需承诺近三年供货的储能电池系统产品无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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