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一人身亡!广东多名学生骑电动车发生意外

教育   2024-11-06 11:55   广东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当代人们
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未满16周岁
禁止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法律法规
却鲜为人知

未满16周岁孩童因骑行电动自行车
造成的伤亡事故
已发生多起

10月19日,某街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摔倒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方2名中学生受伤,其中1人经120到场确认死亡;另外1人送往医院治疗。


10月21日,某学校1名学生驾驶电动车与小车发生碰撞,造成学生受伤。


10月22日,某学校2名学生驾驶电动车受伤。



三名少年共骑一辆电动车在村道上行驶时失控摔倒,猛烈冲撞一辆正在左转弯的半截货车,后三人倒地不起,其中有人头部出血。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结伴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



未满16周岁是未成年人

精力旺盛、好奇心强

未达到法定年龄而驾驶电动自行车

很容易发生危险!


10月21日,深圳横岗交警中队在圣德堡路口查处街道辖区某学校8名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现场查处8辆超标电动自行车。


对此,横岗交警中队、街道交安办联合教育办、相关学校对涉事学生进行约谈,并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


东莞塘厦公安交警持续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公布了一批案例。案例中的学生未满十六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或是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



近日,塘厦公安交警联系上了学生的家长,并通知他们到塘厦交警大队。民警对学生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组织他们观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视频,要求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6位学生和家长签下承诺书,交警依法对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骑电动车时应避免的危险行为
1.未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成年人的应急能力较差,安全意识普遍较弱,操作电动自行车的熟练程度较低,而且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会出现无法应对的危险,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2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必须年满16周岁。

2.违规载人,特别是学生结伴出行、一车载多人

根据法规规定,骑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允许通行的城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这是有科学依据的。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得车辆稳定性进一步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学生结伴出行一车搭载多人,发生事故最严重可导致车上人员全部死亡。

3.闯红灯

闯红灯是高危险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样的对其它车辆和行人来说是“最猜不到的意外”,一旦遇到闯红灯的车辆,其它车辆和行人都会措手不及,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这种情况最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4.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当机动车道内突然出现电动自行车时,大部分机动车驾驶人会感到慌乱,而这些混行在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自行车如果还随意变道,那就非常有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骑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道行驶,在划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骑车要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要靠右侧路边行驶(一般要在距路边缘线1.5米以内)。

5.骑电动车逆向行驶

电动车逆向行驶危害大,极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生命安全。需要注意的是,当电动车逆行导致事故发生时,电动车骑行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前曾发生过一起事故,一中学生骑电动车逆向行驶导致他人被大货车碾压死亡,该中学生的父母后续承担了60多万元的巨额赔偿。

6.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小汽车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时的重要防线。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因此,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不能因为天气炎热、戴头盔影响发型等原因而将安全抛之脑后。 

安全不能松懈
请家长们
管好车钥匙!
管好车钥匙!
管好车钥匙!
未到法定年龄
严禁自家孩子
驾驶电动车、机动车上路
同学们也要加强安全意识
切莫把无知当成“追求个性”
生命只有一次
伤痛难以抹平
守法出行才是青春的基底


来源:广东教育传媒、深圳大件事、N视频报道、韶关交警、塘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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