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
教培行业暴雷的消息
真的是一个接着一个
这不,厦门又跑了一家
涉案金额超百万
厦门普罗国际琴行跑路了
搜索后发现
小红书上也有不少网友
和官方媒体机构
发布视频曝光了此事
有网友到店查看后
发现门店内已人去楼空
乐器和设备基本都清空了
自己购买寄存在琴行内
的钢琴、古筝等乐器
也都被该机构带走了
据家长们组建的
老板预谋已久?
跑路前还在疯狂促销
据了解
厦门普罗国际琴行
主要经营钢琴、古筝、吉他
架子鼓等乐器培训课程
截至目前
在厦门已经开了十几年了
深受广大家长的信任
有网友表示此次跑路
该机构老板俞某某
很早就已经开始预谋了
十一月份做活动疯狂降价
就是为了让家长们续费
也有网友表示
跑路的不仅是琴行
该机构老板开的舞蹈房
也于今年八月份圈钱跑路了
课时费至今都未退
如今琴行突然倒闭
利益受损的不仅是家长们
琴行的老师也被拖欠了工资
截止目前
家长们已经选择报警
社区工作人员也已经
为大家做了登记处理
事情进展还有待观察
跑路事件频发
遇到了该如何处理?
真的是层出不穷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
规范预付式消费也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条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
①一是设立“书面合同”的义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开展预付卡业务的,要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②二是强化“按约履行”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针对经营者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而且经营者要退的不仅仅是预付款的余额,而是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来定。
③三是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消费者享有预付消费退款、转卡、延期的权利。如果企业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消费者要求退款、转卡、延长余额使用期限的,经营者不得无故拖延不办理。商业企业提供预付卡服务时需要备案。
此外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未备案的商家以减少风险。如预付金额较大,提醒消费者再次考量、货比三家,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营业时间长、经营状况好、按要求规范备案的商家。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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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Yes厦门、厦门日报、海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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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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