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06-26 18:19   湖南  



各军分区(警备区)动员处,各市(州)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通知求,为扎实做好2024年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政治考核、军检的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参加政治考核和军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考核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


(二)军检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基本条件且考核合格;高考志愿填报了军队院校志愿;高考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军检控制分数线;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二、政治考核、军检的组织原则


(一)政治考核工作由湖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县(市、区)兵役机关会同本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和所在普通高级中学具体实施。


(二)军检工作(包括体格检查、面试)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协助,联勤保障部队第921医院具体实施。考生所属市州兵役机关,县(市、区)兵役机关、招生办和普通高级中学配合,组织考生按时到规定地点参加军检。对高考成绩超出军检控制分数线且填报了军队院校志愿但未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各单位要逐人填报原因,报省军区招生办汇总备案。


三、政治考核、军检的相关安排


(一)政治考核安排

政治考核原则上在高考结束后组织实施,时间截止2024年6月25日。


(二)军检安排

军检医院为联勤保障部队第921医院(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1号)。军检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5日,具体日程安排以军检通知为准。6月28日,省军区招生办与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比例确定军检控制分数线。省军区招生办制定《军检工作手册》,明确军检工作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相关信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和下载,也可在军检站现场领取《军检工作手册》。


四、政治考核、军检的实施办法


政治考核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指导,考生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和普通高级中学协力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和县(市、区)兵役机关配合。


1.填写政治考核表格。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青年学生,高考结束后即可登陆“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下载《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电子版,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后自行打印(填写说明无需打印);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或就读的普通高级中学领取《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表使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后对折,要保持页面整洁、字迹工整,个人信息不得涂改,出现政考逾期或政考表填写不实、涂改、错漏等情况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送考核对象名单。各普通高级中学指导考生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经考生本人签名后,统一收集政治考核表交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由其汇总后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当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3.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步骤,于6月25日前完成。


(1)初步考核。兵役机关协调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初步政治考核,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核实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情况后,在政治考核表填写初步政治考核意见并签名、加盖印章。


(2)联合考核。由考生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由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公安机关负责人任组长,兵役机关、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联合政治考核,核查考生及其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在《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联合政治考核意见”栏填写联合政治考核意见。


(3)作出结论。考生学校所在地征兵办公室政治考核组综合各方面政治考核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并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4.反馈政治考核情况。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及《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面试表》,6月26日12时前,将考生政治考核名册加盖印章后书面报送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区分通过、不通过);体格检查前,县(市、区)兵役机关将列入体格检查范围考生的《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统一交由考生学校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


5.特殊政治考核要求

(1)需进行特殊政治考核的专业。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除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军事地理信息工程、地理科学、作战环境工程等7个专业外,该校其他专业对考生的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即参照征集特殊政治条件兵要求,在完成正常政治考核基础上,还需进行走访调查。


(2)走访调查流程。考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兵役机关安排专门人员,会同当地公安派出所和信息工程大学政治考核组,到考生家庭、就读学校等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其现实表现、家庭状况、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情况,并在政治考核表填写走访调查意见,由相关人员逐一签字确认。


(二)军检

1.军检前准备事项

(1)考生凭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3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进入军检站参加军检。

(2)考生到军检医院指定位置领取《面试表》(可提前到属地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领取),张贴本人照片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体格检查前须空腹,抽血和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内容。

(2)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结论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派遣面试人员共同商定、负责人签字认可。面试现场设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地方招生部门、面试组各1名人员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复议过程中,将安排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3.体检

(1)体检包括体格检查、军队选拔军官职业适应性检测和军队选拔军官精神障碍检测。体格检查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军后卫〔2023〕116号)执行,结论由主检医师签字负责。军队选拔军官职业适应性检测和军队选拔军官精神障碍检测,由军检医院抽调心理、精神卫生或相关人员组成心理检测组实施。


(2)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分为“通用标准合格”“测绘岗位合格”“导弹岗位合格”“电子对抗岗位合格”“防化岗位合格”“舰艇岗位合格”“潜水岗位合格”“潜艇岗位合格”“特种作战岗位合格”“通信导航岗位合格”、“医疗卫生岗位合格”“油料岗位合格”“装甲岗位合格”“机降岗位合格”和“伞降岗位合格”15种;“不合格”即所有专业不合格。体格检查项目不得缺检、漏检,结论要如实填入《体检表》结论栏。


(3)体检现场设监督复议组,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教育考试院、体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检查结果进行复议。复议过程中,将安排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体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已签字确认的病史和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初检结论即最终结论),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军委训练管理部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考生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按规定自行查询检测情况。


(三)工作安排

1.6月18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招生主管人员信息报省军区招生办,6月29日至投档结束,招生主管参谋全程位省军区招生办指定地点集中办公。

2.6月26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报省军区招生办,省军区招生办汇总审核后交省教育考试院。

3.6月29日至7月5日,各军分区(警备区)招生主管人员位军检医院协调考生体检面试和档案整理有关工作,对本市州所有考生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7月7日前,省军区招生办会同各军分区(警备区)招生主管人员,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档案按要求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5.7月14日前,省军区招生办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所有考生投档录取工作(含征集志愿录取投档)。


(四)经费保障

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所需经费,按实际开支金额列入承检医院为民医疗服务成本予以减免。其他经费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机构、任何人员不得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五、投档和录取方法


(一)军队院校在本科提前批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8:00至27日17:00。军队院校招生计划按专业体检合格标准,区分指挥、非指挥和指技融合专业,根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对于选择了“专业服从”的考生,在院校不能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该校可将其调剂到所投院校专业组中的其他未录满专业。


(二)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原则和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区分性别、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体检标准按院校专业组投档。政治考核或军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投档。考生投档到院校后,由招生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决定是否录取。


(三)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符合军队院校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应事先在志愿填报系统中查询自己的体检合格类别,并按征集志愿相关专业的体检要求等条件,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征集志愿设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四)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及符合省教育厅《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4〕24号)规定的军人子女,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五)被军校录取后,对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的录取考生和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且不安排转录至地方普通高校就读,不得再次报考军校。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军队院校招生工作事关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事处军地交叉敏感地带、事涉广大考生家长切身利益,各级要高度重视、高度敏锐、高度谨慎,从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军校招生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纪律性,密切协调、科学计划、精心部署,按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军队院校招生各项工作。


(二)严格遵守程序标准。严格把握考生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等报名条件;周密组织政治考核、面试和投档录取,严格按招生计划和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的应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三)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各级要针对今年招考方向、招生专业类别、体检标准等方面调整变化,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政策改点,对接工作要求,完善招生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确保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


(四)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军地各级要广泛运用多种手段发布军队院校招生资讯,帮助考生和家长准确掌握院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吸引广大优秀青年学生踊跃报考。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畅通申诉渠道,及时登记、妥善处置考生和家长反映问题,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湖南省军区招生办举报咨询电话:0731-84571260;湖南省军区纪检部门举报电话0731-84570182)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军区动员局
2024年6月21日
来源:湖南考试招生
一审:邱婷婷
二审:刘    华
三审:肖    静

株洲教育考试
对国家教育考试政策进行宣传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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