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师招聘】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招聘公告

职场   2024-12-23 11:51   河南  

学校简介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和深外光明(集团)薯田埔校区都是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设施完善,配备一流。

学校交通方便深外光明(集团)本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蓢路,紧邻地铁13号线二期(北延)公明北站(预计2025年开通,具体以官方公布为准),方便换乘6号线、11号线通达深圳各区。深外光明(集团)薯田埔校区位于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健兴路与福康路交会处西北角。

学校福利完善,住宿条件优越,为符合条件的老师提供配备独立卫浴、空调、床具、桌椅的教师单身公寓(30平方米左右)。

学校搭建平台,为有志跃升发展,并符合相关政策的优秀教师提供校级“名师工作室”、科组负责人、年级以及行政管理岗位等发展机会。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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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5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参加定向地区的招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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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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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非在职)。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70%以上相近的视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进行判定;同样,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不能与参考目录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绩单、课程比对情况说明及中文翻译文件进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2)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B0401)或研究生专业为“教育学”(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专业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学科一致的证明,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本科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的,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0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

  考生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须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按规定履约任教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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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小学数学、初中英语、小学英语、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地理、初中生物、初中化学、初中物理、初中历史、初中心理健康、中小学体育、初中信息技术、中小学音乐、小学科



二、报名方式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8:00起至12月31日17:00截止

  网上报名地址: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1:00

  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一楼B111大厅

  (二)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未确认并提交报考职位的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报名上传材料:

  网上报名的应聘者需按以下材料清单及顺序要求在相应链接上传附件,现场报名的应聘者需按以下材料清单及顺序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相关材料还需核验原件)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报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的用附件4、报名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第二学校的用附件5,需贴照片,本人手写签名交原件)。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后扫描)。

  ③学历及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境外高校考生无需上传毕业生推荐表。

  ④成绩单和绩点情况(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等)。

  ⑥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⑦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习或实践成果的材料。

  ⑧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6)。

  ⑨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⑩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②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报名二维码



 三、资格初审

    (一)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2月25日8:00起至12月31日18:00截止

  2.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5年1月2日9:00-11:00

  (二)审核办法:

  资格初审以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通过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微信公众号和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现场报名的考生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是否入围专业能力笔试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获得笔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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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及资格复


  1.资格复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根据岗位数量,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将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在面试前通过线下审核的方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通过的,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工作人员现场反馈考生。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学校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预计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华中师范大学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现场反馈考生。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参加面试考生需凭身份证、报名表参加考试。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考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咨询电话:曾老师0755-88695562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为学生的终身幸福奠基!






原文公告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qmxMsywEswHbj4bJUweyUw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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