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爆竹
共创幸福家园
邹平市黛溪街道中心幼儿园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邹平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5年2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烟花爆竹各环节的“打非”专项行动。
为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作用,根据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工作要求,幼儿园配合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希望家长朋友们行动起来,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孩子参与或接触非法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
引起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2
产生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3
引发火灾隐患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发生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如果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5
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
6
产生人力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家长朋友:
你们好!
在节庆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能够增强喜庆气氛、寄托美好祈愿。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存在着大气污染、噪音扰民、引发火灾、危害安全的问题。新修订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邹平市建城区(东、西、南、北四条环城道路以内)(包含上述道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个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法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此,倡议大家:
一、自觉遵守市政府法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支持拥护市政府燃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四、家长以身作则,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亲爱的同学、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行为,为文明城市创建和富强滨州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邹平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专项工作组 2024年10月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环境,让我们携手并进,禁燃烟花爆竹,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家园。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