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大盗”深夜盗窃!抓!!

政务   2024-10-09 16:08   河南  




小偷深夜行窃

望风、翻找

配合密切

自以为天衣无缝

其实是自欺欺人

近日,经开区分局濮上派出所

成功破获一起盗窃门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案例回顾

2024年8月23日凌晨,经开区分局濮上所接到群众陈先生报警:其深夜发现自家店门被撬,店内十余件名贵白酒及若干条香烟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调取案发地及周边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盗窃后驾驶车辆逃窜。但由于车辆无牌照,且犯罪嫌疑人全程遮挡面部,给侦查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经过连日排查、分析研判,成功锁定4名犯罪嫌疑人及藏匿地点。8月26日,民警赶赴枣庄,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讯问,4名犯罪嫌疑人对在濮阳盗窃烟酒的事实供认不讳。通过深挖扩线,在临沂市抓获销赃犯罪嫌疑人3名。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也已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濮阳公安必将以零容忍的态度

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

同时也请广大商户

一定要加强防盗意识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一旦发现被盗,请立即报警





编辑:胡真
初审:李明伟
复审:王敬涛
终审:李振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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