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律师专业化服务水平,培养更多的懂知产、会知产的专业律师,2024年10月27日温州、台州、金华三地知产委继续联合温州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在台州举办律师知识产权业务系列培训讲座。
本次培训讲座受三地律协知产委及温州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的联合邀请,曾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的张学军老师以“商标民事侵权与行政授权中判断标准的差异与诉讼策略选择”为主题,为三地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们带来了一场丰富的知识盛宴。
因当事人法律地位,司法审查对象、司法审查规则、法律价值定位不同,使得同一法律行为的认定在商标行政授权、行政程序和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中可能产生不同的审查结果,这一点在商品/服务类似性判断和商标的近似性判断层面显得尤为突出。
于商品/服务类似性判断,张学军老师认为,考虑到商标注册秩序的稳定以及商标制度和商标权人的可预期性,商标行政授权程序更为注重客观标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对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作用;而商标民事侵权诉讼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仅作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张学军老师通过“蒙娜丽莎”案、泰源“枫叶”案、“益达案”三个司法案例,为大家详细地展现了在商标行政授权行政程序和民事侵权诉讼程序中法院的不同审查思路。
关于商标近似性判断,张学军老师为大家梳理了“红苹果”案件的审理经过,她认为,商标授权行政程序中法院更多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而商标民事侵权诉讼中法院还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
通过本次培训,与会人员不仅加深了对商标民事侵权与行政授权中判断标准差异的理解,还为知识产权律师提供更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选择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的诉讼策略打下了基础。温州、台州、金华三地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将继续深化合作,为知识产权律师提供更为优质的交流与学习平台,组织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专业培训,助力提升三地律师知识产权服务的整体水平,为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金华律协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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