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文摘   2024-11-11 12:06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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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



  近日,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用于指导平台企业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合理制定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进一步规范协商流程、提升协商实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

  《指引》内容共十三条,包括鼓励企业和工会组织、劳动者代表双方积极开展协商,协商应由双方代表以协商会议形式进行,包括集体协商、协调会、恳谈会等形式,明确了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限制、组成结构、产生方式。《指引》强调,双方代表在协商会议前应广泛征集各方诉求,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协商确定议题,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还列举了配送企业、出行和运输企业、家政服务企业协商中涉及的派单规则、保险保障、报酬规则、技能培训等一般性议题;协商会议达成的集体合同草案、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成果,应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在10日内向所有适用的劳动者公布。此外,《指引》还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协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协商成果的有效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要求,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探索通过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推动饿了么等部分头部平台企业建立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协商机制,指导双方就派单规则、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奖惩等事项开展协商,搭建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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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编:王    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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