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5日)上午
颍州区医疗保障局
做客《政风行风热线》时
常女士来电反映
自己的父亲骑车受伤
到市妇女儿童医院做了手术
术后到医院医保部门报销却遭拒
这是为何?
上午,记者来到阜阳妇女儿童医院,在一楼医保服务站见到了常女士。常女士称,今年7月父亲骑三轮车回家时,不慎撞到邻居停在路边的轿车,导致鼻梁骨骨折,随后进行了手术。
出院时提交资料,本来说能报销,但需再审核、调查,可再次询问时,却被告知是交通事故,不予赔付。
为帮常女士,记者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医院了解情况。原来,常女士父亲撞到邻居车后,邻居看他受伤严重报了警,有出警记录显示这是交通事故。
颍州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亚洲表示,按照现行城乡医保意外伤害报销政策,交通肇事造成他伤和自伤不予报销,当时已认定不予报销,并现场向常女士解释,常女士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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