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之间并没有见面
但在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驱使下
他替百姓着想
更替我们老年人着想……”
2024年12月23日,清镇市公安局
涉网违法犯罪侦防中心民警
杨剑锋收到一位群众手写的感谢信
和一面写有“万里反诈为人民
及时拦阻救我家”的锦旗
句句肺腑之言温暖警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1月22日上午,袁女士到贵阳银行清镇市云岭东路支行营业网点办理转账业务,网点柜员询问袁女士转账用途时,袁女士声称是公安机关通知转账的,面对工作人员的提问,袁女士显得含糊其词,神色紧张,这引起了网点工作人员高度警觉,按照“警银联动”机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立即将该情况上报至清镇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经侦防中心民警都平艳、辅警喻洋开展工作,成功唤醒正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袁女士。
在开展唤醒工作过程中,民警获悉嫌疑人于11月19日让袁女士到中信银行开办了一张新卡,后往袁女士新开办的中信银行卡上转了37万元。根据经验判断,该笔37万元资金极有可能是其他受害人遭受诈骗的资金。为避免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民警杨剑锋随即联系该笔37万元资金转入账号民生银行客服电话,经过多方联系后,与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秦皇岛分行客户经理取得联系,并得知转入账号开户人赵女士的联系方式。因为潜在受害人在河北秦皇岛居住,杨剑锋立即与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反诈中心取得联系,请对方核查赵女士该笔资金转至袁女士银行账户是否因遭受电信网络诈骗。
11月25日,民警杨剑锋与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反诈中心询问核查情况,赵女士均声称未遭受诈骗,向赵女士转入的37万元系归还向袁女士借的钱,然而经询问我辖区袁女士,其并不认识赵女士,且未借出37万元给他人。情况紧急,赵女士此时仍深陷骗局,转入袁女士账户的37万元也没有相应保护性止付措施,这笔资金存在被嫌疑人联系或找到袁女士转走的风险。随即民警杨剑锋试图与赵女士及其丈夫柴先生取得联系,多次拨打电话,对方均未接听,向其发送短信表明身份、试图劝阻也均无回复,通过手机号添加对方微信也未通过验证。经多方联系,与赵女士女儿柴某取得联系,经与柴某电话沟通半小时后,柴某终于相信其母亲可能正遭受诈骗,并表示次日一早从北京赶往秦皇岛对其母亲开展劝阻。
11月26日上午,因考虑到赵女士已是80岁高龄,其女儿柴某也50余岁,担心劝阻不能成功,民警杨剑锋又与柴某取得联系,向其介绍一些劝阻的经验和方式。当日下午17许,赵女士在其女儿柴某陪同下到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报案。11月28日,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反诈中心将报案材料及协作函发送到我局侦防中心。11月29日,民警杨剑锋成功将赵女士被骗的37万元转回其女儿账户。至此,被害人被电信网络诈骗的37万元成功被拦截,损失得到挽回。
“正是杨警官和各位民警的争分夺秒,坚持不懈,忘记了疲劳,忘记了休息,加班加点,亲人般的关爱,才替我们挽回这么多的损失,否则我与老伴用余生也还不清这些债!”
“祝愿清镇市公安局侦防中心的领导和各位警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祝愿杨剑锋警官平安健康,万事如意!”赵女士用优美的笔迹表达了民警为自己追赃挽损的感激之情,抒发了对民警的祝福和祝愿。
收到赵女士的感谢信和锦旗,杨剑锋很意外,得到肯定,心里感觉非常温暖。
一面锦旗,一份责任,一声感谢,莫大鼓励。追赃挽损,追的是损失,挽的是民心。每一面锦旗背后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清镇市公安局将以“冬季行动”为契机,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主动作为,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一、公安机关不会用电话、传真、聊天工具等形式开展案件调查,异地办案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二、公安机关不会与其他执法部门之间相互转接电话,更不会要求涉案人员前往酒店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
三、公安机关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涉案人员出示证件、送达“拘留证”“逮捕证”“决定书”“通缉令”等法律文书材料。
四、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涉案人员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不会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涉案人员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
五、公安机关根本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不会要求涉案人员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