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刊发潘映军署名文章: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政务   2024-12-30 10:06   甘肃  

  12月30日,《法治日报》刊发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潘映军署名文章《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现予以转载。

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潘映军

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甘肃张掖地处国家“两屏三带”(即“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重点区域,是甘肃省“四屏一廊”(即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南部秦巴山地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甘南高原地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中部沿黄河地区生态走廊)生态布局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地位特殊而重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甘肃和河西走廊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政法机关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近年来,张掖市政法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妥善化解环境资源矛盾纠纷,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文明违法犯罪,以法治力量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牢生态法治思维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不仅是生态环境发展的本质需求,也是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基石。
我们坚持把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把握法治建设在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中的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立足我市“一屏三地”(即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国现代种业发展高地、国家重要综合能源基地、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深入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问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大协同、大保护”工作格局。
二、严格执法司法,提升生态法治效能
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等方面“组合拳”。具体到法治层面,就是要着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不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的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只有牢固树立制度权威性,才能真正把生态领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避免制度成为“橡皮筋”“稻草人”。我们严格执行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控、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管理,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通过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以案释法,让制度的刚性和权威牢固树立起来。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职能职责,持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严厉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严格惩处生态监管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提高环境违法成本。全面做好生态环保领域风险隐患系统防范,从政法工作角度梳理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中存在的重要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统筹资源力量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进一步织密织牢生态环境领域法治防护网。
三、夯实保障基础,健全生态法治体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法治保障,重点是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政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协同保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河湖林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联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机制,推动解决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我们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强以检察机关、社会公益组织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制度实施体系建设,畅通有关各方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的司法渠道,提升制度实施效果和效率。着力推动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建立完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确保环境司法理念在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中得到统一贯彻落实。积极构建以人大监督为基石、行政监督为核心、司法监督为底线、监察监督为底色的生态监督网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智库建设,注重发挥法学会优势作用,邀请首席专家律师参与重大复杂案件办理。
四、坚持多维发力,加强生态法治宣传
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是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长期战略任务,法律规范的“外律”与群众自我约束的“自律”缺一不可。
我们着眼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政策,坚持把生态环保纳入普法体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水日等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多元化宣传形式,加强生态环境国情、省情、市情和生态文明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边界、监测评估等信息,鼓励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监督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等形式,推进生态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法治意识。做深做实网格化生态环保服务监管,充分发动村干部、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基层干警、老党员等力量,主动深入辖区入户走访,做好法律释义、政策解读、环保倡议等工作,引导群众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培养绿色低碳消费习惯。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保障,全方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切实筑牢筑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法治日报


张掖公安
打造阳光警务,关注百姓民生,张掖公安竭诚为您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