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2024年帮扶政策“工具箱”

文摘   2024-11-01 21:43   山西  



2024年帮扶政策“工具箱”

第一章  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程序

第二章  产业帮扶政策

第三章  就业帮扶政策  

第四章  兜底保障政策

第五章  教育帮扶政策

第六章  医疗保障政策

第七章  住房保障政策

第八章  商业保险政策

一、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程序

Q

1.监测对象识别程序

农户申报/基层排查/部门预警/舆情预警→入户核查(授权承诺)→信息比对→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定→村内公告→录入建档→识别完成

Q

2.风险消除程序

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系统标注

二、产业帮扶政策

Q

1.小额信贷

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户申请小额信贷,5万元(含)以下三年期(含)以内、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财政全额贴息。

Q

2.庭院经济

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核批准和公告→系统标注

Q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对确权颁证到位的拥有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每亩补贴67元。

三、就业帮扶政策

Q

1.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

跨省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最高不超过600元。

Q

2.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

对当年在同一单位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稳岗奖补。

四、兜底保障政策

Q

1.低保金

每人每月640元,年度共7680元。

Q

2.特困供养金

分散供养:每人每月988元,年度共11856元。

Q

3.养老保险

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Q

4.补充养老保险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人年满65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后,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除以120。在此基础上,政府补贴每人每月再追加2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对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经有关部门认定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65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与低保、特困群体待遇不同时享受),倾斜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Q

5.残疾人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2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二级为109元/人/月,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为54.5元/人/月。

Q

6.临时救助

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等困难群众,视情况先给予临时救助,解决过渡期内基本生活。

五、教育帮扶政策

Q

1.学前教育

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Q

2.义务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非寄宿生安排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Q

3.普通高中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助学金资助,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Q

4.中职教育

对中职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对全省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所有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

Q

5.教育资助

对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二批C类除外)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资助全省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Q

6.雨露计划

对就读中职、高职(中专)、技工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高职扩招生参照执行。

Q

7.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20000元。

Q

8.扶残助学

开展扶残助学—圆梦工程,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及低保、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予以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专科生4000元、本科生5000元、研究生6000元大专期间最多资助3年,本科期间最多资助4年,硕士研究生期间最多资助2年。

六、医疗保障政策

Q

1.医保缴费

2024年度,对防返贫监测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标准定额资助。自2022年起,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

Q

2.基本医保

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总体稳定在75%左右。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7万元,具体额度由各市自行确定。

参保居民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报销比例为75%;二级乙等及以下,报销比例为85%。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46种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按规定使用“双通道”药品时,不执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政策,原首批6个特药(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舒尼替尼),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他“双通道”管理药品,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

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

Q

3.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75%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80%,取消封顶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7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Q

4.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

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省内住院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5%的比例救助。

监测对象本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本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上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按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医疗救助基金筹资情况确定。

Q

5.门诊救助

纳入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

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医疗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

七、住房保障政策

Q

1.危房改造

经鉴定或评定属C级、D级房屋,且该住房为农户唯一住房或无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通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对住房实施改造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已实施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支持范围。

八、商业保险政策

Q

1.防返贫意外伤害险

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口缴纳防返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保费48元。参保人员可享受疾病身故10000元、意外身故保障50000元、意外伤残50000元、意外医疗10000元、共计120000元的保障。

Q

2.防返贫保障保险

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缴纳防返贫保障保险,每人每年保费18元。参保人员可享受当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太原市监测范围指导线的,保险公司按照(进行差额赔偿)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保障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的收入水平稳定在监测范围指导线以上。其中,因疾病原因造成自付医药费用致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享受每人每次限额2000元的保障;因学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享受每人每次限额2000元的保障;因现居住房屋经鉴定为危房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导致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鉴定等级享受每户每次限额1000、2000、3000元的保障。

Q

3.玉米价格保险

为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玉米种植户代缴玉米价格保险,每亩保费24.85元。可享受保险玉米实际价格低于保险价格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阳曲高村微生活
高村乡人民政府政务官方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