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惠民政策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市基本医保参保140.75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完善待遇保障政策、优化经办服务上持续发力,充分释放医保政策红利,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救助直接救助15.25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6151万元;享受大病保险待遇8.36万人次,大病保险支付14044万元。
为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市医保局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戈谢病、结节性硬化症等9种疾病新增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增至83种。持续提升门诊慢特病申请认定“线上办”、异地联网直接结算效率,对帕金森综合症等8种、恶性肿瘤等5种慢特病分别实行医保待遇“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在减轻生育费用负担方面,从今年12月1日起,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平均提升幅度约800元/人,每年预计为职工参保人员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约580万元。同时,提高了参保居民分娩住院定额补助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员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原900元定额补助,统一提高至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此外,市医保局常态化开展国家、省级(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通过集采政策落地执行,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
来源:池州市传媒中心 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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