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主体身份缺少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调取的部分书面证据材料不够规范,新旧条规适用不准确……”前不久,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对该区某街道办结案件进行审理后,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补充完善建议。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解放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核把关作用,坚持“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管理对街道(园区)报审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核。截至目前,共审核街道(园区)纪(工)委案件37件,并针对共性、多发的风险点和易错点,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制作审理业务参考《解纪说法》5期,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为解决街道(园区)在查办案件中查审不分、质效不高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在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依托“室组地”片区协作模式,将全区10个街道(园区)划分为5个审理协作区。协作区内的2个街道(园区)纪(工)委先进行交叉互审,疑难复杂案件可申请对应的纪检监察室协助审理,形成审理卷宗后履行审核、报批手续,正式移送案件审理室审核后再由分管领导复审,形成“街道交叉互审、协作区协助审理、案件审理室把关、分管领导复审”的“一案四审”工作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本区实际,持续完善乡案县审工作机制,以交叉互审为抓手,强化街道案件质量评查,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保障和提升基层案件质量。”解放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