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姐姐为亡弟追凶26年”一案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下午1点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姐姐李海玉的律师王文广介绍,公诉人出具了相关证据,建议死刑,但被告人当庭翻供,“他说是失手,没有故意。”
九派新闻此前报道,1992年12月,未满9岁的弟弟李焕平被家里的帮工易某青从学校带走。两个月后,李焕平的尸体在距学校不足一公里的甘蔗林中被发现。
作案后,易某青潜逃多年。2012年,李海玉在工友处得知易某青的去向,便开始寻找。她去了易某青的老家,却被告知没有这个人。2016年,李海玉谎称自己曾在易某青手下干过活,获取他的信任。其间,李海玉确认了易某青的真实姓名为易某华。
李海玉在邵阳老家。
根据李海玉提供的线索,2020年5月22日,警方成功抓获了潜逃28年的易某华。可一年后,湛江市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理由说明书》。
当时,检察院认为被害人李焕平的尸骨下落不明,现有证据不能认定李焕平已经死亡。另外,1993年李焕平的尸体被发现时,当时的勘查笔录、照片、尸检鉴定及现场提取的刀具均已丢失,尸体死因仅存言词证据,没有任何书证。易某华杀害李焕平仅有其自己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随后,易某华被释放。
李海玉并没有放弃,经过不断申诉,2022年11月,检察院撤销此前的《不起诉决定书》,易某华再次被捕。
2024年7月5日,湛江市检察院终于出具了起诉书。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易某华向李焕平的父亲讨要工资未果,双方发生争吵。当天下午,易某华将李焕平从学校带离,把他骗至一甘蔗园内持刀刺死。
湛江市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图源:受访者提供
“在法庭了,我看着他(易某华)说,我是李海玉,我让他记住是我亲手把他送上法庭的。”李海玉走出法院后说,“他用那种很凶的眼神看着我,想杀了我的那种感觉。”
李海玉回忆,庭审时,易某华没有说过一句道歉的话,“我想让他判死刑,我只有一个弟弟,法庭上我的手一直在抖,听到他们说把我弟弟捅了好几刀的时候,头很疼受不了。”
律师王文广介绍,易某华在法庭上态度比较嚣张,当庭翻供,“他说是在扶着弟弟(李焕平)过水沟的时候,不小心滑到刀子上的。当时年轻害怕,不敢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