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海口!男子夜晚骑车被地砖卡住致车损人伤,谁来负责?

民生   2024-10-19 10:10   海南  

10月12日晚上,海口的黎先生骑电动自行车经过南沙路,路面弹起的地砖,卡住了电动自行车的底盘,导致车损人伤。



视频中,路面上的两块地砖开裂,一旁的电动自行车底盘受损,电池外露。黎先生拍摄的另外两张图片显示,电动自行车上的两块电池已经变形,且他的腿部被刮伤。黎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当天晚上的9点左右,他经过这条过道,准备把电动自行车停到旁边的公共停车位内,怎料车子被地砖卡住。


路面是平的,看起来车就可以压过去,可是当我电动车压过去以后,地砖就翘起来,我们作为驾驶员是不可能意识到的这个情况,所以我认为这个是属于地砖铺设的问题,应该属于铺设地砖这一方的负责人的责任。黎先生说,由于事发时天色已晚,道路边的商铺也已经关门,他只能先将电动自行车推到附近的修车店进行维修。为了弄清责任,他也拨打海口12345热线,不过一直也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16号上午,记者也来到事发地点——南沙路光辉电影大厦沿街商铺门前的这条过道,展开调查,只见涉事地砖还是破损状态。


记者联系上海口市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到场后表示,虽然眼前这条过道铺的地砖和人行道相似,又和政府划设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相连,但并非是人行道,应该是小区的外部通道。


记者看到,破损地砖的路面正对的是一家洗车场,而这家洗车场的负责人也抱怨到,她已经花费万元去修理这条凹凸不平的过道。



洗车场的负责人称,他们也是租的小区铺面进行经营。记者联系上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负责人称,涉事的过道是开发商建设的,目前归物业管理,但是因为洗车厂经营期间,来往车辆频繁和洗车水冲刷的影响,地砖受损,所以维修责任属于洗车场


我们责任?!我都修了两次了,我不管这些,还让我赔偿给他吗,我让他赔地板给我咯。他收我物业费不,还叫我的责任。车盛之汽车养护中心负责人说道。


小区物业管理处和洗车场负责人双方互相推脱对过道地砖损坏的责任。而黎先生表示,受损的电动自行车已经修好,花费了四百块钱,而且自己正在外地出差,等回海南后再联系各方,商量后续赔偿事宜。



或因台风损毁或日常损坏

多处人行道设施亟待修复


无论如何,任何路面都要保持安全、通畅。记者发现,现场,相邻人行道也是“坑”洼不断。而人行道受损没有修复的情况,在海口多路段普遍存在。对此,又该如何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呢?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人行道上损坏的地砖就在盲道的旁边,如果盲人朋友走过的确很危险。而再往前十几米的地方,也出现两处地砖破损,周边却没有警戒标示,晚上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容易发生磕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对于南沙路上多个人行道破损的情况,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称,是受台风摩羯影响树木根系拱起进而导致人行道的破损。龙华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方面表示,预计在10月25号左右将南沙路上的破损人行道处理完毕。


然而,记者调查走访发现,人行道破损的情况,在海口多路段同样存在,并非所有破损路段都是因为台风影响树木根系拱起所致。


海口新埠岛西苑路靠近新世纪花园站路段,记者观察发现,人行道受损的树木已经固定好,但此前开挖的地砖依然堆在路上没有复原,前面受损墙体倒下的砖块也没有清理,路面完全是不通的状态。



而在西沙路,一段近50米长的人行道就出行十处地砖损毁的情况。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一段路的问题已经存在多年,却一直没见修复。



多条人行道预计月底抢修完毕

长期维护需资金支持


那么,这些人行道破损的问题都是谁在监管的,又该如何整治呢?记者也把情况反映给了海口市城市管理局。经该局协调,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对全市58条主干道人行道受损的情况做出回应,公司综合计划部方面称,受9月台风摩羯的影响,海口全市累计损坏的主干道人行道砖达到四万平方米,损坏的树池达到四万米,因为需要园林部门先将倒伏的树木清理,他们市政部门才能修复地砖,加上损毁情况较多,所以目前已经修复了一半,他们也争取在这个月底完成所有主干道人行道的修复。“我们的巡查人员对市民在通行过程中造成安全隐患的,会放一些圆锥筒把整个围挡起来,同时我们会加快维修速度,加班加点,利用周末节假日,尽快完成设施的抢修。


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表示,除了抢修台风期间损坏的人行道设施外,根据《海南省市政设施养护技术标准》,对于市政道路的日常巡查按道路类型、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每日一巡、二日一巡、三日一巡的计划,目前市级主干道的日常巡查是发现一起损毁修复一起。



而记者了解到,由于区一级的市政道路归各个区管,一些人行道设施“久病不愈”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维修资金。


以西沙路这段损坏的人行道为例,16号下午,在记者反映情况后,美兰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核实,却无法告知具体损坏的时间,只是表示会向上反映,等待统一的提升改造。



道路伤害责任如何划分?

这些法律规定需要了解


一条道路虽“小”,却服务着“大民生”,关于人行道设施的损坏问题,在这我们希望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巡查制度、积极做好统筹,始终把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位,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也全力保障长久的安全出行环境。事实上,每个交通参与者是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在路上的一些风险和法律责任也应该知晓。近段时间以来,我们《直播海南》也报道了多起驾驶员和行人在不同类型道路上受伤或者车辆受损的事件,接下来我们一起盘点、关注、了解这当中的责任归属,更好的保护自己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律师介绍,道路伤害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先,交通出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到遵纪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这一条款旨在规范道路使用者的行为,以减少交通事故和伤害的发生。而具体到不同区域的道路,也根据情形不同,划分道路伤害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道路伤害责任——在小区的道路


律师 李宇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要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的完好,如果因为物业未能及时修复破损的路面导致的受伤,那么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前面的报道中,骑行者黎先生投诉被小区沿街商铺洗车场门前地砖卡到电动自行车一事,律师认为,多方都需要进行举证。如果骑行者能证明地砖的破损是由物业或者洗车场的管理不善造成的,并且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骑行者的责任就会相应地减轻。


道路伤害责任——在破损的公共道路


9月23号晚上,海口的林先生驾车回家,在途经红城湖环湖路的时候,由于天黑加上下雨的缘故,无法看清路面的情况,行驶到坑洞处,发生了爆胎。海口市琼山区市政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因为暴雨导致沥青路面层泡水,沥青颗粒粘结力下降,加上车辆碾压,致使沥青面层脱落出现坑洞,他们会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赔付。律师提醒,道路伤害发生时,要及时取证,比如受伤的群众可以记录下当时的路况,方便后期的维权。


律师 李宇喆:如果说受伤是因为市政道路维护不当,比如地砖的破损和路面的坑洼等,可以要求市政管理部门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伤害责任——在施工的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8月24号下午,海口长天路的施工单位在巡查时发现,有汽车柴油滴漏到路面上,造成了路面损毁,便进行了开挖和回填的修复工作,但在施工的过程中,警示标识和安全引导没有做到位,导致晚上有多辆汽车经过时碰到路坑受损,最终施工单位赔付了车主的损失。而有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伤害,因为说法不一,双方争执不下。


◆ 10月13号晚上10点左右,海口的戴先生骑着电动自行车准备回家,没想到在经过海榆东线时,连人带车摔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导致身体多处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戴先生质疑,道路施工防护措施不到位,但是道路施工方坚称道路的坑洞周围都是设置有警戒线和障碍物,戴先生反驳称这些都是事发后才加上的,双方说法不一,协商陷入僵局。



律师 李宇喆:如果说施工单位设置了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并且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那么施工单位通常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警示标志被移动,或者没有固定好,导致行人的受伤,那么施工单位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律师也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行人或者驾驶人由于自己的过失,比如没有遵守交通规则,没有注意路面情况等导致受伤,责任一般情况下由自己承担。

记者:吴毓大、汪浩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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