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 以高水平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

政务   2024-10-08 12:03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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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重点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执法检查8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5项,开展专题调研42次,跟踪监督32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35次,努力让人大监督更有刚性、更有力度、更有实效。



 议大事抓要事,聚焦中心和大局工作开展监督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就内蒙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逐一听取审议两件大事6部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就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一湖两海”生态治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大事要事开展监督,分别听取审议“六个工程”实施情况、“五个大起底”行动进展情况报告,推动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得到有效落实。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再一次把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北疆大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职能定位,及时制定出台围绕贯彻《意见》开展重点监督工作行动方案,围绕7个领域24个方面研究提出重点监督项目和重点监督措施,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

 为从制度层面推动落实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抽调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从7个方面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还依照人大法定职责,明确要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作为常委会每年重点监督项目,适时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研究出台相关决定,依法推动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

 抓主线促团结,聚焦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要求开展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贯彻落实主线上的叠加效应、组合效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专题调研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族干部群众生活,成为行为准则和日常习惯。对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贯彻实施情况、基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力边境安宁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

 促发展优环境,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发挥我区能源产业和战略资源优势,听取审议开展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围绕发挥我区农牧业优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就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牛羊肉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奶业振兴情况开展监督,并就奶业振兴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助力打造国家级“粮仓、肉库、奶罐”;围绕发挥向北开放桥头堡优势,听取审议加强战略规划、发展泛口岸经济情况报告,推动提升我区对外开放水平,服务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围绕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有重点地选择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情况、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情况、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听取了专项报告、开展了执法检查,把创新驱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抓转型、抓创新,把内蒙古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产品做精、做专、做好、做强,努力提升优势特色产业的产业链水平。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既体现着经济发展“软实力”,也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提供“硬支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发展动能,听取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情况的报告,对中小企业促进法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提出要从拼资源、拼优惠的老办法、老套路中摆脱出来,转向拼环境、拼服务、拼效率,努力为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扫除障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预算监督职能,依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持续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出台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连续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加强对相关领域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

 守青山护绿水,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法治方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要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分别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蓝天、碧水、净土、清废”法律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黄河流域内蒙古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就做好节水、治水、管水三篇文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开展草原“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法和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情况报告,连续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就草原和林业生态保护建设、“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绿色矿山建设情况进行监督,作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决定,为守好内蒙古这片碧绿、这方蔚蓝、这份纯净开出“法治良方”。

 解民忧惠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开展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促进灵活就业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积极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从源头上解决好“用工荒”和“就业难”的结构性矛盾。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培养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城镇大班额、大校额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同城待遇问题得到解决。

 聚焦“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开展监督,对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审议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树立“大健康”理念,把预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基层医疗重心更多地向健康管理转变,突出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高度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听取和审议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养老机构放管服改革情况报告,强调要把养老问题当作事业来办、当作产业来办,推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过多种方式连续开展监督,组织人员走进农村牧区,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助推解决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法治力量保障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一人。

 保公平促正义,聚焦法治内蒙古建设开展监督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聚焦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监狱狱务公开情况报告;集中听取相关部门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听取审议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情况、法律援助、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检察院有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报告,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深化依法治区实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突出一个重点,就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打击经济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与全国人大同步开展监察机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专题调研,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向纵深发展。

 敢监督善监督,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出台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办法,明确要求坚决纠正人大监督工作中的“粗、宽、松、软”等情况,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针对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草原保护、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等工作,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回头看”“再监督”,做到问题不整改、监督不停止。

 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在人大监督中的独特作用,紧紧围绕诚信建设工程、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奶业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在询问期间,增加随机提问、追问等环节,做到直面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使专题询问成为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

 自治区党委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据将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交贯通平台,并不断规范问题提出、跟进整改销号、强化责任落实等工作流程,形成发现问题、逐一整改、按时销号的监督闭环。

 新时代新征程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督方式,用好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努力以监督之效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迪)




来源:《内蒙古日报》

责编:韩婧颖

编辑:刘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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