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个灯亮了才能通行?
这个极其简单的问题关乎生命!
但却总有人“明知故犯”!
公众号已开启不定期曝光模式,
以后闯红灯,
一不小心就会成网红!
所以提醒那些不以为然、
大胆闯红灯的人们:
别再闯红灯啦!
大家都看着呢!!!
关于闯红灯
有些人可能是归心似箭
也可能觉得自己“身手矫健”
……
但是要知道
危险就发生在这些心存侥幸的瞬间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维护公共利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依据《民法典》上述规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危害了公共利益,交警部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进行曝光,此类曝光并不侵犯公民肖像权。
来源:崇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