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政务   2024-10-15 18:56   江西  


10月15日,我县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相关内容。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为集中征缴期,到2024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2025年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征缴对象为户籍所在地为崇义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因务工、经商、婚入等原因在崇义居住、生活并且当年没有参加户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居民。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7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20元,达到每人每年400元。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在集中征缴期时间内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90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从2025年起,对于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对连续参保人员,也有激励政策,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一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
会上,赣州市医疗保障局崇义分局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相关问题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孙裕珺

版面编辑:陈晓红

责任编辑:张自波

值班主任:徐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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