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法2项创新做法
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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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性实行国际商事海事争议解决服务、国际投资贸易法律服务、国际投资贸易综合保障服务和多元化专项服务中心的“3+N”融合服务,提供一体化全链条法务服务保障。
(3)实行“秘书处+基地管理”双重运营管理,创新公开选聘项目策划模式。
(2)创新知识产权特邀检察官助理机制,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实现定期联席讨论、专案合署、专班办公模式。
(3)创新“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衔接机制”和“知识产权刑事自诉案件三方调解机制”,将整治工作从打击犯罪延伸到执法司法全链条,一体推进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和社会治理,破解企业维权难、周期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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