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农村妇女创业资金瓶颈问题,朝阳县妇联经多次与银行协商,现扩大担保人范围,将担保主体定为自然人,自然人既可以是公职人员,也可以是非公职人员。借款人的父母、子女、亲戚朋友都可作为担保人。自然人作为借款人年龄:18—63周岁(夫妻双方),自然人作为担保人年龄:20—60周岁(夫妻双方)需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
具体贷款政策如下:
一、担保人所需提供材料
(一)担保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二)担保人及配偶户口本所有复印件
(三)担保人及配偶征信证明
(四)担保人及配偶婚姻证明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10—30万元
三、贴息年限
贴息年限为二年,个人需承担利息为贷款实际利率的50%(目前是1.8%),担保费0.5%(需提前交付),按3.6.9.12月为利息还款月,贷款满二年后必须归还本金。
四、借款人条件
(一)县域内有种植(大棚)、养殖项目
(二)年龄(夫妻):18—63周岁
(三)除首套房贷、车贷外,消费贷款和信用卡透支合计不超过5万元
(四)无不良征信记录
五、借款人所需提供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二)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所有复印件
(三)结婚证(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丧偶的户口本中标有丧偶字样)
(四)房证复印件或村委会证明(证明加盖公章)
(五)村委会提供场地使用证明及创业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证明
自然人作为担保人的项目鉴定及贷款金额最终由银行审核通过。请有贷款需求的广大农户与当地乡镇妇联咨询联系并上报贷款所需材料。
来源 ▏朝阳县妇联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