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任务与增量政策,两者交汇处最为关键

民生   2024-11-04 17:16   北京  

时间进入11月,2024年也快进入尾声。

下半年,有两次重要会议,值得放在一起看。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央政治局主持会议。

其一是7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其二是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这次会议是中央政治局在7月30日的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后,罕见地仅过了两个月就再次紧扣经济召开,并对下一步经济工作部署了一揽子增量政策。

两次会议,前者谋长远,但也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坚定不移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后者重当前,但也在增量政策中蕴含了解决经济运行中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远意味。

如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正蹄疾步稳、陆续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则快马加鞭出台了近半。梳理这两条线上的动向,会发现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中有利于配合一揽子增量政策的方面,一揽子增量政策中也有推动改革任务加快进度的需求,两者交汇处,恰恰就是经济社会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01
完善市场准入


《决定》提出:

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加大引资稳资力度,抓紧推进和实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等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举措与效果:早在今年8月21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仅月余,《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即对外发布。“《意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时上升为制度安排,这也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8月30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就是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重要抓手,它将我国境内禁止和经许可方可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明确列出,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印发,此后,负面清单持续“瘦身”,先后发布4版,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到117项。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一揽子增量政策时透露,将加快推出一批条件成熟、可感可及、有利于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改革举措,比如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发布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同时,加大引资稳资力度,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实施更加开放的过境免签政策。

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云计算服务、算力服务等市场。

11月1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施行,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02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决定》提出: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举措与效果:7月提出制定,9月部署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次制定的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被寄予了厚望。业内专家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有利于真正落实民营企业和企业家长期对公平竞争、政策同等、法律平等的期盼与呼吁,提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信心。

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草案第一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等写入法律,明确“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充分表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大政方针。这些内容将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草案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着力优化民营经济投融资环境,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的推介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组织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再投资能力。

在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方面,草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对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作出规定,为涉企执法、监管提供了基本的法治原则和法律遵循,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使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可以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03
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管


《决定》提出:

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举措与效果:10月8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指出,将推动加快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避免或者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规范异地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防范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坚决纠正、严肃追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在10月14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二是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惩戒力度。三是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法治保障。四是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他透露,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即将出台《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

11月1日,《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发布,明确了执法活动“八严禁”“十不得”禁止性规定,强化刚性约束,树立文明形象,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机械执法、简单执法、消极执法等问题发生,保障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近期,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了针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督察,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并将向社会公布一批行政执法监督案例,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涉企执法监督。下一步,将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加强行政检查管理,严格检查程序,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将对企业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落实下来。同时,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管控行政执法流程的作用。推动各级执法机关建立完善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04
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决定》提出:

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实施有力度的降息。

举措与效果:中央银行制度是一国最重要的货币金融管理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大的货币”和“强大的中央银行”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要素,要求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更为完善。

央行副行长陶玲撰文指出,完善中央银行制度要以进一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加快推进,具体包含: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创新精准有力的信贷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推进结构合理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协调合作的国际金融治理机制以及实行与中央银行履职相适应的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等八个方面。

在系统推进的长远目标中,当前的重点是坚定坚持支持性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的强度,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精准性,为经济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降准降息方面,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从2.3%下降到2%,近期商业银行已陆续公布下调存款利率,10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较上月下降25个基点。

房地产市场方面,四项房地产金融政策已全部发布,涉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以及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截至目前,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已基本完成,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11月1日起,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增加货币政策工具方面,央行近期也密集推出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和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等操作工具,进一步丰富了货币政策工具箱。

05
支持长期资金入市


《决定》提出:

支持长期资金入市。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等资金入市堵点。

举措与效果:9月26日,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中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解决当前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这三方面举措包括:一是建设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二是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健发展;三是着力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制度。

长期以来,市场各方对中长期资金持续入市的呼吁不断,但无论从市场生态还是制度供给方面都存在诸多堵点。此次指导意见从问题导向出发,在长周期考核机制、制度衔接、市场生态建设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的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制度等。

同时,意见明确,加强基金公司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公平有效的投研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基金公司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努力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收益。

在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方面,近期推出了项金融工具

10月10日,我国首项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落地。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在互换便利工具支持下,市场机构获取资金的能力将进一步提高,通过对股票进行增持,更好地发挥稳定资本市场的作用。10月21日,央行已开展首次SFISF操作。

10月18日,央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

10月28日,央行表示,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进一步丰富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箱,从即日起启用公开市场买断式逆回购操作工具。操作对象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操作,期限不超过1年。10月开展了5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06
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


《决定》提出: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要回应群众关切,调整住房限购政策,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举措与效果:9月29日晚,广州发布通知,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当晚深圳也发布通知,涉及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等。10月16日,天津出台通知,涉及取消限购、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等。近期,各地陆续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政策,除北京、上海等少数一线城市之外,全国大部分城市已基本放开住房限购。

同时,10月以来,多地宣布将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也已“上线”。10月25日,工商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批量集中调整。相关调整由银行统一操作,绝大多数借款人不需要到银行网点,也无须主动在手机银行操作。据测算,调整后惠及5000万户家庭,每年减少家庭利息支出约1500亿元。

总的来看,一段时间以来,多部门积极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指导各地积极行动,抓存量政策落实和增量政策出台,打出“组合拳”,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这套“组合拳”包含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四个取消,即取消限购、取消限售、取消限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四个降低,即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降低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一套、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到15%;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的税费负担。两个增加,即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元。

从统计数据看,前三季度,政策正推动房地产向止跌回稳的方向迈进。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介绍,前三季度,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比上半年和前8个月分别收窄1.9个和0.9个百分点,至9月份已连续4个月收窄。新建商品房销售额降幅比上半年和前8个月分别收窄2.3个和0.9个百分点,至9月份已连续5个月收窄。前9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到位资金同比降幅也在收窄,跟上半年相比收窄了2.6个百分点,已连续6个月收窄。

盛来运表示,随着一揽子房地产政策推出和落实,各方对后期房地产市场持乐观态度。

07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决定》提出:

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抓紧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举措与效果:对于人口高质量发展而言,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一项管长远的大事。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这四方面提出13项具体举措,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本次政策文件的出台,一方面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生育、养育和教育方面直接的一些需求,解决急难愁盼的一些迫切问题,同时也针对性回应了2021年以来国家和地市以及区县在出台相关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其中,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是首次提出。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了生育补贴制度。

医保支撑也是重点。今年9月以来,湖南、四川、山西、广东四省的医保局陆续发布消息,决定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根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将辅助生殖纳入了医保。

08
高质量充分就业


《决定》提出: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

重点做好应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零就业家庭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

举措与效果: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这是新时代以来首次从中央层面出台的促就业指导性文件。《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指导思想、总体方略,明确了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内涵和工作任务,提出了重点工作的方向和具体政策举措,包括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劳动参与率基本稳定等,着力解决当前就业工作中的突出短板、痛点和难点。

从近期发布的前三季度就业数据看,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9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比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表示,今年就业形势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总体稳定,二是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青年就业压力较大、失业率偏高与制造业招工难同时存在。

因此,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帮扶仍是当前就业帮扶的重点。不过,9月份,随着2024届毕业生工作逐步落实,不含在校生的16—24岁、25—29岁劳动力失业率环比明显下降。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王萍萍认为,下阶段,随着更多毕业生落实工作岗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有望进一步改善。




改革任务与增量政策的交汇点,不一而足。

管全局和长远,与重局部和当前,恰如战略与战术。《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任务,是奔着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战略部署。但眼下,需要先打好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这场仗。截至目前,近一半增量政策措施已出台实施,随着存量政策有效落实、增量政策加快推出,若干经济运行指标已开始显现积极变化。


文章来源:"中桥政研信息咨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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