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均衡区域交通流,方便群众出行,经调研论证,结合大学街、学苑街道路条件和交通流变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对大学街、学苑街部分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进行调整,并发布如下通告:
一、大学街(兴安南路至锡林郭勒南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调整为双向通行。
二、学苑街(兴安南路至锡林郭勒南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调整为双向通行。
近期,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通行方式变化,对上述路段及沿线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进行调整,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规范文明通行。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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