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奋发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东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东油校发[2024]38号),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如下细则。
基础素质测评占综合测评的10%,基础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和身心健康五项内容,每项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折合综合测评10分。基础素质测评得分按照扣分细则在基准分100分基础上进行分项减分,减分后的得分为基础素质测评总得分,每项累计减分不超过基准分2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
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损于国家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扣除全部基础素质测评分数。
二、个人品德素养
1、对在校园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存在其他干扰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的学生,减10分。
2、不尊重老师和同学,言语辱骂者,减15分;情节严重者,此项分值全部扣除。
三、学习态度状况
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数为1科,减10分;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数为2科或者2科以上,此项分值全部扣除。
四、组织纪律观念
1、对参加活动无故未出席者,每人每次减5分,累计三次及以上此项分值为0分。
2、对于大一不参加晚自习(迟到或早退)者,缺勤一次减3分,逐次递增;超过五次此项分值为0分。
3、对于晨跑缺席者,缺席一次减3分,逐次递增;超过五次此项分值为0分。
4、对于查寝本人夜不归宿,每人每次减2分,逐次递增;超过五次此项为0分。卫生情况酌情扣分,一般差减1分,较差减2分,极差减3分。屡教不改者减15分。
五、身心健康
1、心理健康,积极乐观面对生活和学习者得此项分。
2、不参加或者未及时参加每学期初的心理健康测评的、体质测试者,减5分。
本细则适用于学院2023级及以后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通过实施细则确保基础素质测评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石油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0日
编 辑|董 鑫
责任编辑|辛纪元
审 核|张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