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塔城地区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公开招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文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办公自动化或计算机初级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20日(含)后出生。
8.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1月21日10︰30—2月7日19︰30(节假日均可报名)
(二)笔试时间
2月8日上午,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办公自动化或计算机初级证书。
(二)笔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无效。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按照1:3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入闱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或笔试环节有缺考科目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要求
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993-6052560
▌素材来源:沙湾市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阿依不他
▌校对:刘幼博
▌初审:李思裕
▌审核:段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