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24年3月11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称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油。3月13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成都公安高新分局,对该火锅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询问该店厨师以及后厨工作人员,均当场承认存在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锅底油水分离后提取其中红油,经熬煮后用于制作新的火锅锅底供顾客食用的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随即立案调查,对该店内涉及制作使用回收油的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将该案件移送成都公安高新分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9月3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店长及店员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罚金,禁止其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并追缴违法所得。来源:川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