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中共德阳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省委决定。省委决定:黄朝阳同志任中共德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黄朝阳,男,汉族,1972年3月生,在职大学,在职硕士,中共党员。曾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四川省绵阳科技城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绵阳市委副书记,绵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绵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11年09月,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综合处处长。2021年08月,任绵阳市委委员、常委。2022年12月,任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24年1月辞去)。2023年12月,任绵阳市委政法委书记。2024年11月-,任德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