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建造“活人墓”

政务   2024-11-24 09:10   浙江  

一、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建造“活人墓”。

二、严禁任何人利用水泥、砖块、石材、钢筋混凝土等建材固化硬化改造老坟墓,新建“硬化大墓”“豪华墓”。

三、严禁在全县火化区范围内制售土葬墓碑、棺材制售点及违法违规经营的丧葬用品。

四、严禁任何人散埋乱葬,或以买卖、转让、承包等形式违法违规获得土地,占用耕地、林地建设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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