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丰城发布秋季入学公告

民生   2024-07-30 21:26   江西  

丰城市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十分关切的一项工作。为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引导广大家长为适龄儿童提前做好入学准备,现就丰城市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其中一年级新生必须为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全面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线上报名、线上录取的形式进行新生招录,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新生报名

1.乡镇(含尚庄、孙渡街道)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采取到校现场报名的方式。

2.城区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均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根据生源类别分时间段、分批次进行。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学生。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由电脑摇号随机派位至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8月19日-8月23日:第一至九类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通过“赣服通”中的“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

8月24日-8月27日:第十类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信息核验。

8月28日:分学段、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8月29日:录取学生调剂。

9月2日:学校公布编班名单、正式开学。


三、城区生源类别

第一类,房户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其中“已入住”的鉴定标准为居住地使用水、电或天然气缴费六个月及以上。

第二类,房户不一致。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产持有人为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已入住(解释同上一条)。

第三类,三代同堂。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在一起,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且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享受此政策的新生需具备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其父(母)为房产持有人的独生子(女)。

第四类,单位公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新生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的单位公房,且单位公房在城区属唯一房产,单位公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由单位统一出具相关证明。

第五类,小产权房。新生或其父母在城区购买了小产权房,户口已迁入小产权房地址并已入住。如若小产权房的产权不清晰的,可以按照第九类有户无房报名。

第六类,公(廉)租房。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居住为其父母尚在租赁期内的公(廉)租房,且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公(廉)租房属于学校招生范围内。如若租赁公(廉)租房的为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则新生需具备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或其父(母)为租赁人的独生子(女)。

类,政策性人员。来丰投资客商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落实来丰城投资创业的非丰城籍企业老板、高管子女以及被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安排,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任职文件、工资流水、“五险一金”购买凭证和房屋租赁等材料。

类,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属市委、市政府在城区内进行的征地拆迁、棚户区(旧城)改造的拆迁户子女,可继续在原被拆迁的学区所在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安置居住地(经核实)学区就读。享受政策的适龄儿童须为被征收人直系子女或落户在被征收人户籍上满六年。拆迁户子女入学政策仅适用于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以来)的拆迁户。

类,有户无房。新生仅有城区户口,户主为其父或母,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其父母住租(借)房三年以上的,提供住户的水电或煤气发票,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新生仅有城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其本人,落户时间至少满六年,与户口挂靠人或委托监护人实际居住生活三年以上,经核实,可在户口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户主为新生本人,无实际监护人监护的,须到父母生活工作地就读。

第十类,随迁子女。凡本市农村户籍进城务工、外省(市县区)到本市务工人员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近半年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其父或母半年的银行工资流水账单或其父或母半年的“五险一金”相关原始凭证;③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核验:①其父或母注册满半年的营业执照;②在城区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凭证。经核实,可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就读。如学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因新城中心城区学位不足,孺子学校、子龙小学、新城小学、河洲中学(小学部)、龙光学校(小学部)仅接收第一至九类新生生源就读,不接收随迁子女就读。该范围内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周边有学位的学校。


四、城区学区划分


老城区公办学校按《关于调整老城区小学学籍范围的通知》所划定的学区范围组织招生。其中剑桥小学学区范围内的新生在实验小学就读。具体学区请关注各校的招生公告。

因新城区有新的中、小学校办学,特明确各校招生范围如下:

1.新城小学

招收浙赣铁路以南、玉华山北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紫云北大道以西的学生。

2.河洲小学

招收剑邑大道以南、紫云北大道以东、府佑东路以北、丰洛铁路(物华路)以西(不含蔚蓝云境和小桥邹家新居和老居)的学生。其中公园2020和徐杨名居为与河洲中学小学部的双学区小区;河洲街以东,物华路以西,剑邑大道以南,浙赣铁路以北为与杨柳湖学校双学区区域。

3.子龙小学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富城南路及其延伸(含阳坊花园)以东、和合南路以北、新安路及其延伸(除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西的学生。其中丰泽园、世纪大厦(新世纪家园)、名仕公馆、紫云花园、恒天星城、枫树罗家为与龙光学校小学部的双学区小区。

4.剑声小学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阳池路以东、昌吉赣高铁以北、剑南路以西的学生。其中东方馨园为与龙泉小学的双学区小区,玉龙紫园为与剑南小学的双学区。

5.孺子学校小学部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丰水南路以东、和合南路以北、富城南路及其延伸(除阳坊花园)以西的学生。

6.玉龙小学

招收浙赣铁路以南、丰和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剑南路以西的学生。其中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和丽景湾小区为与龙泉小学的双学区小区。

7.剑南小学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剑南路以东、清丰山溪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及玉龙紫园的学生。其中玉龙紫园为与剑声小学的双学区。

8.梦祥小学

招收浙赣铁路以南、剑南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的学生。

9.剑东小学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东、清丰山溪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的学生。

10.龙光学校小学部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新安路及其延伸(含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东、和合南路东段以北、阳池路以西的学生。其中丰泽园、世纪大厦(新世纪家园)、名仕公馆、紫云花园、恒天星城、枫树罗家为与子龙小学的双学区小区。

11.河洲中学小学部

招收府佑东路以南、紫云北大道以东、龙光大道以北、丰洛铁路以西的学生及公园2020、徐杨名居、蔚蓝云境和小桥邹家新居和老居的学生。其中公园2020和徐杨名居为与河洲小学的双学区小区。

12.龙泉小学

招收龙光大道以北,丰洛铁路以东,丰和路以西南的学生。其中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和丽景湾小区为与玉龙小学的双学区小区;东方馨园为与剑声小学的双学区小区。

13.孺子学校初中部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丰水南路以东、和合南路以北、新安路及其延伸(除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西的学生。

14.剑声中学

招收玉龙小学、剑声小学和龙泉小学学区范围内学生。可在招生计划内招收新城学校、子龙小学和孺子学校小学部学区内的学生。

15.剑南初中

招收浙赣铁路以南、剑南路以东、昌吉赣高铁以北、小港临近社区以西(剑南街道九中社区除外)的学生。

16.龙光学校初中部

招收龙光大道以南、新安路及其延伸(含丰泽园和世纪大厦)以东、和合南路东段以北、阳池路以西的学生。

17.丰水湖中学

招收剑邑大道以南、和合北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富洲北路以西的学生。

18.河洲中学初中部

招收剑邑大道以南、富洲北路以东、龙光大道以北、浙赣铁路以西的学生。

19.杨柳湖学校初中部

招收杨柳湖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内的学生。

20.丰水湖小学

招收浙赣铁路以南、玉华山北路以西、龙光大道以北的和龙光大道以南、玉华山南路以西、和合南路以北的学生。其中龙光大道以南、玉华山南路以西、和合南路以北为与孺子学校小学部的双学区。在丰水湖小学迁入新校址前,学区范围内新建小区内学生由丰水湖小学接收,街道社区村组生源暂由河洲小学托管,待丰水湖小学迁址后则整体剥离至丰水湖小学就读。

21.丰城十五中

招收剑南街道九中社区范围内的学生。在丰城十五中办学前,学区范围内新生暂由丰城九中托管,待十五中办学后则整体剥离至十五中就读。

【注:双学区小区仅适用于小学一年级新生,其他年级转学生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转学。双学区范围内生源可自由选择任意一所学校就读。双学区政策继续执行三年,三年后则统一划入一所学校的学区范围。

1.公园2020和徐杨名居双学区小区三年后划归至河洲中学(小学部);

2.河洲街以东,物华路以西,剑邑大道以南,浙赣铁路以北双学区区域,三年后划归至河洲小学;

3.丰泽园、世纪大厦(新世纪家园)、名仕公馆、紫云花园、恒天星城、枫树罗家双学区小区,三年后双学区小区划归至龙光学校(小学部);

4.东方馨园双学区小区三年后划归至龙泉小学;

5.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和丽景湾双学区小区,三年后龙大壹号院、新力帝泊湾划归之龙泉小学;丽景湾小区划归至玉龙小学。

6.玉龙紫园双学区小区三年后划归至剑南小学。】


五、学生转学


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

2024年秋季开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至六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如学区范围内转学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参照新生招生顺序接收学生。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学位比较充足的学校就读。

转学生在开学前两周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具体办理时间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招生公告中予以公示。


六、其他事项


我市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报名平台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均以丰城市教育体育局制定的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线上报名公告为准,公告将于八月中上旬通过丰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及丰城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丰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9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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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丰城市教育体育局

▍图文编辑:微丰城~猫小柒  商务合作→微信号、手机号:133979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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