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早已成为一些小区居民买菜
接送孩子的理想代步工具
严管、严查、严处
上路行驶的“老头乐”
查处案例
2024年12月9日16时17分,夏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桥东农贸路路段被丰城交警洛市中队查获,经核查,夏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6日10时03分,夏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105国道小港镇路段被丰城交警小港中队查获,经核查,夏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6日10时6分,吴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G238国道桥东镇路段被丰城交警洛市中队查获,经核查,吴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5日09时36分,徐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426省道筱塘镇路段被丰城交警小港中队查获,经核查,徐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4日15时49分,刘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G238国道铁路镇路段被丰城交警洛市中队查获,经核查,刘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4日10时54分,彭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桥东--荷湖路段被丰城交警洛市中队查获,经核查,彭某某属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4日10时39分,罗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低速载人电动车在洛罗路路段被丰城交警洛市中队查获,经核查,罗某某属无证驾驶。
老头乐的安全隐患有哪些?
“老头乐”底盘轻,重心不稳,车辆转向、制动等部件安全性能较差,在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倾斜、翻车,且普遍缺乏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防撞性能结构等基本安全配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难以控制,易造成人员伤亡。
上路隐患大
权益保障难
请家里有“老头乐”的
广大中老年群众
不要将“老头乐”
作为接送孩子或出行代步的交通工具
莫让“代步”工具成为“代价”凶器!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
▍文章来源 :丰城交警
▍图文编辑:微丰城~猫小柒 商务合作→微信号、手机号:1339795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