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即将开启,健康保障先行一步!作为我们学习与生活的重要支持力量,医疗保险是关乎各位同学健康利益的一大保障,本篇《新生特辑-2025年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旨在帮助大家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了解并充分利用好这份重要的健康保障。
从参保流程到保障范围,从理赔指南到常见问题解答,一文在手,健康无忧!快来查收这份贴心的健康守护手册吧!
根据《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09〕185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27号)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23号)文件的相关精神,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心,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对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做如下解读:
一、参保标准及流程
1 参保对象
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及研究生。
2 参保时间及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2025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参保后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参保缴费成功后次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休学期间,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若退学,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不予退还,但仍享受当年相应的医保待遇。
3 参保标准
2024年入学新生购买2025年大学生医保分为一档和二档,2025年大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标准暂定为一档380元/人,二档755元/人,最终以重庆市江北区和南岸区医保局通知为准。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享受民政救助补贴,具体标准按文件通知执行。
4 自助缴费流程
普通学生参保流程: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进行,进入重庆社保缴费页面。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次填报、核对缴费信息,缴费选择【2025年】、【大学生】、南岸校区和兰花湖校区学生选【南岸区医保】、江北校区学生选【江北区医保】,可为本人或他人进行缴费。其中,“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可免登录直接进行缴费。
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入校以后,通过学工部审核后给予参保资助,由学校统一购买,但若学校购买生效前紧急住院者,南岸校区和兰花湖校区同学可在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冯兰,江北校区同学可在企业微信联系校医院田常琴,然后参照普通学生参保流程自行购买,次年医保中心返还所缴的医保费。
5 参保证明、备案登记、大学生终止参保等
涉及大学生医保相关问题,可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即可自助操作,包括参保信息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大学生终止参保、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以及参保证明等医保相关的内容可自助查询。
二、参保后就医及报销政策
1 参保后看病流程、报账手续及比例
1、普通门诊:已参保的学生在所在校区的校医院检查、诊疗、开药,实行实时结算。校外门诊只能先自费,然后采取补录报方式进行报销,时间:双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上班时间,地点:校医院,所需资料: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据(盖财政票据监制章)、处方、病历、检查单据、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参保学生全年可报销金额为500元(含校外门诊300元)。
2、住院:
市内住院:重庆市内医保定点医院均可住院,并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应待遇,出院时出示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卡进行实时结算。
市外住院:如果就诊医院已实现全国联网,入院前须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出院时进行实时结算报销;如果就诊医院未实现全国联网,则出院时先自付住院费用,回校后持相关报销材料到指定医院报销(南岸校区学生到重庆市五人民医院报销,江北校区学生到重庆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报销)。市外住院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就医地财政或地税部门监制的原件的发票(收据)和出院证,加盖鲜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和医院级别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外伤病人须提供入院记录和病历。意外伤害门诊提供门诊费用发票、清单(中药须提供复式处方)、门诊病历。医院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医疗单位鲜章。
3、大学生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治疗相关政策对比
类别 | 医疗机构 | 一档 | 二档 |
起付金额 | 各高校医院 | 100元 | |
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100元 | ||
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300元 |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800元 | ||
支付比例 | 一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80%(学生)80%(居民) | 85%(学生)85%(居民) |
(高校医院) | |||
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70%(学生)60% (居民) | 75%(学生)65%(居民) | |
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60%(学生)40% (居民) | 65%(学生)45%(居民) | |
每人每年支付限额 | - | 慢病门诊2400元(大学生医保)1000元(居民医保)、意外伤害门诊1000元(大学生医保)居民医保无此项目。特病门诊及住院共8万元(大学生与居民相同)。 | 慢性门诊2400元(大学生医保)1000元(居民医保)、意外伤害门诊1000元(大学生医保)居民医保无此项目。特病门诊及住院共12万元(大学生与居民相同)。 |
2 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及其他医保政策
1、慢性疾病
病种包括:①高血压;②糖尿病(1、2型);③结核病;④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躁狂症、偏执型精神障碍);⑤系统性红斑狼疮;⑥类风湿性关节炎;⑦甲亢;⑧冠心病;⑨肝硬化;⑩风湿性心瓣膜病;⑪慢性肺源性心脏病;⑫慢性支气管伴阻塞性肺气肿;⑬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2、重大疾病
病种包括:①白血病;②血友病;③再生障碍性贫血;④恶性肿瘤;⑤肝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⑥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⑦艾滋病机会性感染;⑧唇腭裂。
3、慢病、重大疾病报销政策:报销执行住院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每学年支付一次起付金额(一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高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见上表。
4、意外伤害门诊范围及报销规定(居民医保不含本项目)
发生无第三方责任的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为意外伤害。意外伤害门诊享受医保相应待遇:报销比例按80%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住院治疗按住院相关政策管理。
5、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产妇给予每人100元产前检查、400元分娩定额补助。
三、医保不予支付的费用
1.参保人员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戒毒、性病、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除急救外未经转诊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以及超过结算时限和就医资料或手续不完善的所有医疗费用;
3.器官移植、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磁疗等特殊治疗等费用;义齿、义眼、矫形、假肢、整容等非疾病治疗费用;
4.自购、自要药品费用以及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
5.中断缴费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
6.未开具财政局或税务局印制的医疗收费统一收据的。
7.国家和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四、联系电话
学校医保办:62768006 (南岸校区)67001032(江北校区)
区医保中心:62600411(南岸区)67720746(江北区)
相信通过这篇推文,
大家已经对大学生医疗保险有了充分的了解。
我们鼓励各位研究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它不仅能够在遇到健康挑战时
给予自己及时有效的保障,
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一种体现。
本期新生特辑推文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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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各位研究生新生
尽快熟悉并适应研究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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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重庆工商大学官网
编 辑
莫昊楠
校 对
古 乔 廖慧霖 吴崎澳 栾维一
审 核
徐 阔 莫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