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
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
联合发布
《四川省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明确到2024年12月31日
个人消费者
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
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
可按新车销售发票
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
若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
并购买铅蓄电池新车
则补贴标准提高到20%
每人限补1辆新车
最高不超过500元
近期,全国多地出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消除老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助力老百姓绿色安全出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绿色发展和技术升级。
此次四川采取补贴“立减”模式,消费者可通过在销售门店扫码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并经验核补贴资格后,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只需支付扣减相应补贴金额后的销售价款,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
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区别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等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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