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第三十六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

健康   2024-06-20 16:01   上海  

关于申报

第三十六届

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


根据市总工会、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科协、上海发明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十四五”期间举办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的通知》(沪工总基〔2021〕178号)精神,现就第三十六届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

Part 1

参赛内容

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下属机构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具有首创性、先进性的发明项目,鼓励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通过实践创造的具有较高水平、体现一线特色的创新项目。


(一)聚焦“2+2”。两融合、两转型。一是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两个融合;二是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绿色低碳转型。

(二)聚焦“3+6”。即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三大先导产业以及上海有特点、有基础、有优势的六大重点产业,包括电子- 1 -信息、生命健康、未来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以及时尚消费品。

(三)聚焦“4+5”。即培育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元宇宙、智能终端等四大新赛道产业,抢先布局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材料和未来空间五大未来产业方向。



02

Part 2

参赛对象



本市职务和非职务发明人、作出核心技术突破和创造性贡献的职工创新项目完成人、青少年发明项目完成人。

鼓励一线岗位青年和女性职工报名参赛。



03

Part 3

申报方式




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书面材料请于7月10日(周三)前将纸质版《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申报表》(见附件)(1份)及相关推荐材料(1套)交仁济医院工会办公室(东院12号楼411室)。

【相关推荐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1套(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附件材料应提供参赛项目如专利证书、查新报告、鉴定检测报告、用户应用证明等相关的技术资料。若曾获过奖的,可提供奖励证书。上述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选拔赛结束后,文字表格及资料概不退还。


工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并加以盖单位公章,请申报人本人真实签名。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已获得国家、市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参加评选;凡在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申报。已获选拔赛“优秀发明”奖项目(核心技术)不能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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