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

文摘   2024-11-11 20:32   云南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鲁甸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一、周辉,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新乐村村民,2024年7月14日21时18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李豪,中共党员,鲁甸县桃源回族乡桃源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1时4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万棉刚,中共党员,鲁甸县龙树镇龙树社区居民,2024年8月3日8时36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鲁甸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 | 鲁甸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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