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悬赏公告!

民生   2024-11-15 17:31   江苏  








执行悬赏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



江都区人民法院在下列执行案件中查明并认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依法发布悬赏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丁媛、周美文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准确并保证执行款项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执行到位款项5%的奖励。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城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真实、准确并保证执行款项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执行到位款项30%的奖励;或者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具体下落经查证属实并由法院传唤到庭的,申请执行人自愿给付3000元作为悬赏金。本院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来源:江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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