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公安局24小时破获一起“拉车门”方式盗窃案··

民生   2024-11-11 20:18   内蒙古  

小案连民生,破案赢民心。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始终保持对盗窃等侵害民生案件的高压打击态势,紧盯民生“小案”快侦快破快挽损。

2024年11月6日14时55分,鄂托克前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敖镇居民罗某某报警称:其存放于车内的6000余元现金被盗。接警后侦查人员立刻赶赴现场,案发现场位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鑫洲小区内,经与报案人罗某某了解,2024年11月5日罗某某在其汽车副驾驶座的皮包内存放加气站收款现金6000余元,2024年11月5日下班驾车回家后忘记锁车门,2024年11月6日14时许发现副驾驶皮包内的6000余元现金被盗。

技术人员在收集现场的痕迹证据时发现,作案嫌疑人指纹信息模糊,可能佩戴手套等作案工具,疑似是惯犯。因案发时间处于凌晨,案发现场光线极差,侦查人员又对当时现场出入的可疑车辆进行逐个排查,追踪所有可疑车辆的行动轨迹。终经过筛选排除,一辆可疑车辆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此辆车曾在白天多次在案发小区周围进行游走,且非该小区住户。侦查人员发现该车实际使用人因相同方式实施盗窃曾被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刑事案件侦查大队立刻组织警力在其可能出现的场所进行布控,最终侦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作案后驾车逃离至敖勒召其镇食品加工小区平房区的一处公厕旁,并在车里休息。
2024年11月7日10时许,侦查人员将正在车里休息的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在其驾驶的车内发现被盗现金。经审讯,张某对自己在敖勒召其镇鑫洲小区车内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拉车门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盗窃方式。作案时间:常发生在夜间,特别是车主离开车辆后的短时间内。比如车主在街边停车去便利店买东西,或者在停车场短暂离开车辆,盗贼就会趁机作案。也有部分发生在清晨等时段,趁车辆停放一夜后车主还未返回时行窃。

广大居民需妥善保管自身财物,切勿将贵重物品、现金等财物存放车内,容易被不法分子选为目标。

来源--平安鄂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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