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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9时许,在平果收费站口。执勤警员在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闻到有酒气,便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谭某称,前一天晚上在老家和家人吃饭,期间喝了4杯自酿的白酒。早上醒来以为体内酒精已散,便驾车前往平果市,没想到还是酒驾了。
关于“隔夜酒”的误区
“我酒量这么好,第二天开车根本没事!”
有的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喝完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问题。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根据酒量来判定是否酒驾,这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隔夜醉”也没事,遇检查,立即喝水稀释就行!
有些驾驶人认为人睡醒了就没问题,怀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看到有交警检查,会立即大量喝水,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
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
百色交警提醒您
人醒不等于酒醒!
警惕“隔夜”
请勿心存侥幸!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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