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为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学院相关文件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文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均将按照该处理办法,依规依纪、公平公正处理。
请同学们知晓该处理办法,以此为镜,诚信考试,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发生。
考试作弊后果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发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后,将依据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分适当的原则,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并且处分材料均要完整归入个人档案。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受过处分的,在校期间暂不授予学士学位。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学课程考核及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须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考试作弊案例警示
以下摘录部分考试违纪作弊案例,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案例一:携带小抄,因小失大
某课程结课考试中,学生A心存侥幸心理,在考试中将提前准备好缩印复习材料带入考场,并在考试时将复习材料放在试卷下,被监考教师发现并制止。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课程考核学生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学生A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且未放在指定位置,属于作弊行为,给予学生A记过处分。
案例二:相互抄袭,毁人毁己
某课程结课考试时,学生B因未认真复习,考前私下找到学生C,请求学生C在考试中用小纸条向学生B传递考试答案,学生C碍于同学情面,勉强答应。在考试中,学生C向学生B传递小纸条时,被监考教师发现并制止。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课程考核学生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学生B和学生C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属于作弊行为,给予学生B和学生C记过处分。
案例三:携带电子设备,贻害无穷
某课程结课考试中,学生D故意将电子手表带入考场,并在考场内查询手表内存储的课程复习资料,被监考教师发现并制止。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课程考核学生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学生D在考场内使用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接收、发送、查询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属于作弊行为,给予学生D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四:携带电子设备,弊端难掩
某课程结课考试时,学生E为了在考试过程中实时求助,考前联系校外复习机构,并支付了求助费用。在考试时学生E刻意将手机带入考场,在考试过程中通过手机向该机构咨询解答方法,被监考教师发现并制止。
依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课程考核学生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学生E在考场内使用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交流考试有关信息,属于作弊行为,给予学生E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五:携带电子设备,害己损他
警示
切忌侥幸心理,携带无关物品
切忌朋友义气,参与考试违规
切忌听信谣言,放松敬畏之心
以案示警 以诚应考
考试是公平竞争的平台,每一个分数都应该是真实能力的体现。诚信考试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知识、对老师、对其他同学的尊重。切莫因一时的侥幸心理,违背考试规则,任何作弊行为都将严重损害自身的声誉和学业前途,也破坏了学校的学术氛围和公平公正的环境。
让我们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在考场上发挥出最佳水平,以诚信之笔书写满意的答卷,为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交上一份真实、合格的成绩。
非原创,转自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