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山寨”流入泰州……

政务   2024-11-08 18:09   江苏  


近日

某知名品牌国潮女鞋企业

向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高新区检察院)

送来一面锦旗



事情还要从该院办理的

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说起



被“盯上”的知名品牌


2020年至2023年间,童某等4人未经某国潮知名品牌商标权利人许可,向供职于该公司的常某等人购买皮料、生产资料、鞋底、含注册商标的包材等原材料,在广东省广州市某区租赁厂房,雇佣他人制作假冒注册商标的女鞋,非法经营数额222万余元,违法所得16万余元。


陈某等7人明知这些女鞋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童某等4人处购进,并通过苏州市某皮鞋市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350万余元,违法所得24万余元。方某等5名淘宝店主,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从陈某等人处购进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女鞋,并对外销售至泰州等地,销售金额47万余元,违法所得8万余元。



案发后,高新区检察院适时介入侦查实现对产、供、销全产业链的精准打击




听证室里的8次协商


对产业链最底端、销售金额较少的淘宝店主,高新区检察院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邀请知产权利人、侦查人员等案件当事人发表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组织共同协商和个别协商8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首次尝试在公开听证程序中签署《和解协议》


听证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见证犯罪嫌疑人与知产权利人签署共计47万元的《和解协议》。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方某等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这种公开、透明的办案方式,让我们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知产权利人在听证会后反复表达感激。




多措并举推动社会治理


6月30日,高新区检察院以童某等9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8月28日,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童某等9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审理期间,童某等人与知产权利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广州市某区知识产权保护、厂房租赁等问题反映出的市场以及行业监管漏洞,10月12日,高新区检察院与属地检察院协同履职,牵头当地公安、市场监管局、街道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知产权利人参与。


联席会议上,高新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对租赁商户的普法宣传。


相关部门当场表示,会后将立刻做好权利人所涉商标的备案登记,相关的宣传手册以及海报中也会增加相关商标标识,之后打假工作中将全面关注该商标标识被侵权行为。


在案件办理中,高新区检察院发现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内部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上门向企业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


企业负责人表示,将根据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内外部防控机制,对检察机关的关心和支持深表感谢。



◆文:顾和平 张洪润 白翼轩

◆编辑:姜婧 卫笑语

◆校对:王燕
◆责编:冉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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