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出行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道路交通流量特点和恶劣天气状况,有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东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二、整治区域
三、整治重点
4.重点区域和时段整治:加大对学校、医院、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周边道路以及早晚高峰时段的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交通顺畅。
5.交通设施完善和维护:对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失、损坏、设置不合理的设施及时修复或调整,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性。重点排查已建成并备案设备的运行稳定率、数据上传及时率、号牌识别率、视频运行在线率。
6.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对于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通过路面巡查、系统预警、数据分析等方式,重点排查辖区内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校车、重型货车(挂车)、农村面包车、7-9座以上小型客车是否存在超过检验有效期情形,是否存在逾期未按规定使用年限报废或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情形。
7.道路安全隐患排查:高速公路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长下坡路段、隧道安全隐患;国省道重点排查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灭失和急弯、陡坡以及穿村过镇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农村公路重点排查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面包车经常通行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
8.交通安全高风险企业管理:对交通安全高风险运输企业通过实地核查、路面查缉、电话提醒、现场督促等方式,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降低风险等级。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其所属车辆纳入高风险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布控库实施列管列控,引导路面加强路检路查,倒逼源头企业切实消除隐患。对问题突出、长期“戴帽”的高风险“两客一危”企业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提醒,对安全生产和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隐患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整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交警部门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工作,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和管理,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一律依法处罚。对妨碍、抗拒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东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