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水平推进“中医药特色鲜明、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研究型大学”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合同制)19人。
一、单位介绍
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于1955年(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位于北京,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下设13家二级法人机构、4家非法人机构、4家院本部直属机构以及3家分院。另外,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挂靠在中国中医科学院。
2021年4月,中国中医科学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暨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框架协议,合作建设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暂名)。学校选址于苏州市吴中区临湖路999号园博园内,总用地面积610亩,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校园东区已于2024年9月23日启用,目前在校生203人。大学办学目标是建设一所中医药特色鲜明、全国一流、世界著名的研究型大学。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党的教育方针;
(二)背景应符合应聘学科(专业)要求,在应聘学科相关领域具有一定造诣,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者优先;有海外学习、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请见《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专任教师应聘登记表》(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应聘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PDF扫描件格式发送至邮箱yjsyzhc@163.com(统一以压缩包形式进行上传)。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按“岗位编号+应聘岗位+姓名+年龄+专业+最高学历”的格式注明。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资格。每位应聘人员仅可报名1个岗位。
2.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5)学历学位证明(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历验证报告)及所获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荣誉证书、学术论文及三大检索收录情况、教育教学成果、代表性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8日24时止,以收到邮件日期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
各岗位笔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申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院校征求意见、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官网、中医科学院小喇叭、研究生院官网及研究生院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合同制管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备案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院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对聘任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明确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管理等岗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具体岗位职责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和本人承诺,由我院与聘任人员共同协商并通过签订工作合同的方式确定。
(四)对聘任人员实行考核管理,接受聘任后按中国中医科学院相关人才考核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与考核。
(五)聘任人员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首次聘用合同期满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调整待遇的主要依据。不能胜任工作被解聘的,或工作不满协议年限申请调离或辞职,须退回我院提供的相应福利政策。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晓刚,刘逸南
联系电话:0512-66521295,0512-66520867
电子邮箱:yjsyzhc@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路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