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金所平台”案领款的公告
“前金所平台”待退赔集资参与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市卖货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了开展该案领款工作的公告(〔2021〕粤0305执11243号,http://gw.ns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1997.shtml),请隆德县受损的投资参与人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发的信息登记和案款发放信息系统填报收款账户等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以便划付退赔款。
附件3: 常见问题解答.pdf
附件4: 收款账户确认书.docx
隆德县财政局
隆德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