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着力破解不敢监督、监督不力问题,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内容不断丰富、质效明显提升——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18年12月,在那场被称之为重塑性变革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中,行政检察厅分立,“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确立。
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时代浪潮中,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行政检察人惯用“起步就是冲刺”来形容所从事的行政检察工作。
解决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问题,解开“被结婚”“假结婚”的症结;向冒名登记“空壳公司”开战,促进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治理;开展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生育政策落地落实……
“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新一届最高检党组的要求,让新时代新征程上的行政检察人信心满满。他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用办案成效诠释为法治担当的现实意义。
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使职权的一面镜子。在过去的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9万余件,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4万余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万余件,行政执行活动(含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5万余件。
“行政诉讼监督是行政检察工作的基础,也是重中之重。”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法院已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依法审查审判活动和行政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进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行政裁判申请监督的案件逐年大幅增长,近五年年均增加22%,2023年已达24975件,较2018年上升了1.7倍。“能走进检察院申请监督,说明人民群众对法治是有信仰的,对公平正义是有期待的。”这位负责人表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涉土地合法权益——在支某兰诉山东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诉讼监督,依法提出抗诉,纠正错误的生效行政裁定,依法维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后,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权利。依法保障抚恤对象公平享受抚恤待遇——在赵某申请给付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促进落实抚恤优待制度,确认给予烈士子女生活补助的给付起始时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确定,不因烈士子女是否知悉该规定、提出申请时间不同而有所区别。在行政诉讼监督中,检察机关始终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剖析实质性、根源性问题,让司法判断与人民群众心中那杆“秤”同频共振,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行政“诉讼外”监督是行政检察职能的拓展。其中的“行刑反向衔接”更是近两年的检察热词。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这样一个案例——王某使用禁用渔具垂钓,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某被查获时并没有渔获物,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虽然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但王某是否应该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呢?依据行刑反向衔接的规定,承办检察官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即使没有渔获物,也应当予以行政处罚,随后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意见,建议对王某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在接受处罚时,王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进行非法捕捞。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之间架起反向衔接的桥梁,让老百姓懂得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1.3万余人,确保轻罪案件受到与其行为相当的处罚。
2023年7月,最高检印发《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着力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问题,推动实现行刑双向衔接闭环、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无缝衔接。
记者注意到,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3.2万余件,同比上升了50.2%。
最高检还通过与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推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31个省级检察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就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会签文件。个体经营户曾某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款5万元,认为处罚过重,多年诉讼未果,最高检到当地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针对此问题,福建省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创建“行政诉讼专业会议”机制,推动统一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三小”食品违法案件减轻处罚裁量标准,避免“小案重罚”“过罚不当”问题,充分保障小微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经营权。
这是检察机关凝聚执法司法共识的一个缩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行政检察始终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一方面会同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另一方面也注重依法履职,避免大包大揽、超越职权边界。2023年12月,最高检、司法部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就共同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监督等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很多地方也进行了积极探索,河北、安徽等省级检察院与省政府联合印发文件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打造省域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协作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永川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泸州市检察院共同推动与三地司法局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跨区域协作,推动统一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法检联动”更是频繁。2023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会签关于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副卷有关问题的规定,加强法检协作配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针对裁判尺度不统一、审判和执行活动中常见多发程序性问题等,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向法院制发行政诉讼监督通报、类案检察建议,对涉诉案件申请检察监督的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征程,行政检察将按照“强化履职、实现有力监督”的要求,在为法治担当中展现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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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姚 敏
初审:汪文华
终审:黄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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