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武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县新闻发布厅召开,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艾丽娜作主题发布,县人民法院相关发布人回答记者提问。
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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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丽娜介绍,近年来,武宁法院执行工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县委政法委积极协调下,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积极配合下,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服务社会大局,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优化执行工作机制,狠抓执行效率提升,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2、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出台《关于执行过程中涉案闲置财产对外委托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对于查封的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停产企业,委托闲置财产所在地园区管理服务单位进行管理,避免涉案闲置财产因疏于管理、维护导致严重的财产损失,有效的盘活执行过程中涉案闲置财产,增加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收入。此举措得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动态和“江西执行”微信公众号推广、认可。
3、建立“终本出清”会商机制。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持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协作,深化执行联动理念,在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终本出清”专项活动,清理一批涉民生、小标的的终本案件,减少执行积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2022年以来,共恢复执行案件1302件,执行完毕638件,执行到位金额2.16亿元,“终本出清”效果初显。
三、强化措施运用 打出执行措施“新威力”
1、实现执行攻坚活动全年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上级部署的“赣鄱利剑”“终本出清”“浔城保薪”“浔城攻坚”和执行局节前执守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共开展各类专项行动16次,出警余300人次,拘传255人次,拘留98人次,执行到位金额2980万元。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管理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安排执行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参与“修武瑞”片区法院集中执行行动两次,共出动干警12人次,警车6辆,协助拘传、拘留32人,与兄弟法院一起打出执行威慑力。
2、优化信用惩戒法律手段。强化失信纳入等惩戒措施,不断挤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通过微信、抖音平台不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期280人。点赞量、转发量均过万,在社会上形成了“人人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60多人次。
3、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努力争取市中院、县委政法委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共为28名困难当事人申请到县委政法委提供的司法救助,救助金额共计66.8899万元。
2、深化“执破融合”。组织专人对涉企执行案件进行全面筛查、梳理,建立涉企案件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利用破产切实化解一批执行积案。执转破案件立案审查28件,受理23件,涉及执行金额1.3亿元;化解执行积案305件,让破产成为解决执行批量案件的有效途径。
3、积极探索信用修复制度。坚持“惩戒+激励”并举,助力涉诉企业信用修复, 共为20家履行完毕的企业出具“信用修复履行证明书”“自动履行证明书”,助力被执行企业快速修复信用,维护被执行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影响,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深化执源治理 打造案件减少“新趋势”
1.强化财产保全,以“保”促执,积极实行“司法查控系统+线下现场保全”双保险策略,采取及时有效的保全措施,依法查控被保全人财产,为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保障,今年以来,共新收保全案件728件,保全完毕337件,保全到位金额8211.38万元。
2、积极构建“执前督促+和解”新机制,推行判决书中告知主动履行义务的益处和进入执行程序可能面临的账户被冻结、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市场处处限制的情况。执行前督促履行及和解,以教育引导、强制威慑等方式,督促义务人自觉履行义务,帮助权利人及时兑现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
六、着力信息宣传 打开执行宣传“新局面”
1、积极参与“法治宣传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卡片、面对面、零距离聊法治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执行相关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了强制执行措施都有哪些、什么是“执行不能”以及如何避免“执行不能”以减少自身财产损失等法律知识。全局共下乡25次,人次537次,共计发放宣传手册2400余册,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2、充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媒介,结合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及时推送执行动态、“赣鄱利剑”等重大执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执行工作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发布执行宣传稿件、短视频122篇,典型案例12篇,其中1例被最高院执行工作动态采纳刊登、1例入选江西省法院2018-2022年十大典型执行案例、1例入选江西省法院执行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十大典型案例。
三年来,武宁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认可。武宁法院分别在2022年9月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 2024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就相关执行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武宁法院执行局荣获2022年度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2022、2023连续两年都有执行干警被评为全县十佳政法干警。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继续奋斗。在今后的工作中,武宁法院执行局将不忘为民初心,牢记执行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执行工作部署要求。强化执源治理理念,聚焦当下执行领域难点、热点,以党建为引领,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在源头化解执行案件,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减轻当事人执行负担。深化执行联动理念,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持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在各职能部门和全社会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终本出清”专项活动,清理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涉金融终本案件,减少执行积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重塑强制执行理念,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敢于硬碰硬,拿出实招、硬招,以执行的强制力持续推进执行工作向前推进,实际执结更多案件,稳步提升执行质效。在执行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尽最大努力、用最大力气、费最大心思让胜诉当事人手中法律文书的“纸质权益”兑现成社会生活的“真金白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答记者问
1.记者提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请介绍一下武宁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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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夏亮亮:
“两高”关于拒执罪的司法解释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12月1日施行。该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刑法》第31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包涵范围;细化了“情节严重”的认定情形;增加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列举条款;扩大了可以构成拒执罪行为的时间范围;明确了案外人也可以构成拒执罪共犯;确立了追赃挽损程序等对于打击拒执犯罪,保障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武宁法院将从以下几方面深入贯彻落实该司法解释: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执行干警开展专题学习,并通过专题研讨等方式加深理解,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效。二是规范执行办案。按照拒执罪司法解释确定标准,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程序,为依法追究拒执刑事责任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优化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拒执罪移送、侦察、起诉、审理机制;加强与立案、刑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优化拒执罪自诉机制。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武宁法院将以拒执罪新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全面营造生效裁判应当履行的社会氛围。
典型案例: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武宁法院以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县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席会为契机,多次同县公安局对接、协调对王某进行立案侦查,并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形成执行联动机制,协调共同推进,得到县公安局、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对王某进行了立案侦查。
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主动履行了案涉债务,徐某满意并对被执行人王某出具了谅解书。2024年11月,武宁法院判决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王某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且在明知自身有债务未偿还情况下,故意转移自己所有的登记在他人名下财产,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规避法院执行的情形。武宁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各部门支持,强化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推动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促进基层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互动,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打击拒执犯罪的态度,对其他被执行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告诫其应当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记者提问:执行过程中,很多申请执行人害怕案子“终本”,也担心案子终本后无人管理了。近两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也非常关注“终本出清”情况,请问能不能向大家介绍一下 “终本”及武宁法院在“终本出清”方面的新举措、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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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执行案件结案方式之一,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后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的情况下,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并不代表案件就此完结,如申请执行人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下落,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将得到继续执行。
在推动“终本出清”方面,武宁法院重点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专门团队,统一管理终本积案。2022年,武宁法院集中力量成立终本案件团队,负责终本案件的接待、恢复执行,确保“终本案件”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进一步提高终本案件的执行力度。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严格规范终本条件。武宁法院不断强化业务学习,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严把案件“终本”程序和条件,确保“终本”合格率100%,做到“减增量”与“去存量”同步推进。2024年截至12月11日,武宁法院首执案件终本率为28.9%,逐年递减。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清理终本案件。按照最高院“终本出清”专项行动要求,武宁法院积极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涉金融案件等专项行动,以清理更多“终本”案件为目标,着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和完毕率,进一步提升终本案件执行效果。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1日,武宁法院新收恢复执行案件1062件,执行完毕520件,执行到位金额达1.3446亿元,效果显著。
典型案例:申请执行人程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阮林等14人与被执行人武宁县满堂红门业劳务报酬纠纷案。武宁法院于2020年7月15日开始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汪某名下位于武宁县新宁镇茶场厂房、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后经一拍、二拍、变卖均流拍,且申请执行人均不愿接受以物抵债,案件暂时进入“死胡同”。
武宁法院于2021年10月13日再次开始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汪大建名下的财产,最终在一拍程序中以813793元成交。拍卖成交后,面临的问题就是案款分配,其中最棘手的就是申请执行人程某抵押优先债权与申请执行人阮某等14人劳务工资的冲突问题。经过多轮协调,双方互不让步,均认为自己有有限受偿权,矛盾难以调和。
为尽快解决问题,将案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手里。武宁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次讨论,深入分析两者优先的法理依据,认为生存权、民生权大于债权,结合国家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政策,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弱小群众的大局出发,认为劳务工资应优先于抵押债权,并提交审委会谈论。
在此基础上,武宁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阮某等14人的劳务工资优先于申请执行人程某的抵押债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解决了多年积案,成功化解了社会稳定隐患,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此案的顺利解决,为以后工人工资与抵押债权冲突问题提供了案例遵循,提供解决思路,也为解决困扰执行多年工人工资无优先权问题贡献武宁法院智慧。
3.记者提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刚才的报告中,我们得知武宁法院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请问有哪些值得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向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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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民法院
编辑:陈 辉
初审:黄嫘禹
终审:钟华亮
投稿邮箱:jjwnxw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