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园打响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

旅行   2023-03-22 10:25  

“凡是举报浮桥河水库周边库汊投肥、投粪养殖经查证情况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2000元。”

321日召开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动员大会上,湿地公园管理处党委书记、主任戴永学宣布上述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守牢水环境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底线;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污染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行动从2023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努力实现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和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主攻方向是:
(一)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村庄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的污水,村庄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庄无畜禽粪便,农田路边无塑料垃圾,巩固垃圾分类成果,完善辖区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

(二)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规范水库水产养殖,严格实行“人放天养”模式,科学合理确定鱼苗投放数量。全面摸排水库周边库汊投肥、投粪、污染物“零存整排”等违法养殖行为,加大水产养殖监管力度,对存在投肥投粪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加快收回库汊承包权,对承包合同已到期的库汊收回承包权并不得再对外发包;尚未到期的,依法限期收回,切实斩断利益链。消除五类和劣五类水质,库汊水质达三类要占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大库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强化监测结果运用。

(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合理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在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成的,依法限期关停和拆除。限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数量和规模,已有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污,确保排污符合标准;未经治理或逾期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依法限期关停和拆除。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的粪污处理技术,推动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快推进绿色种植试点,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大对农民的农技培训,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确保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升、施用量下降,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五)水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完善水库水面产权确权工作,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监管有效、执法有力的空间管控体系,保护水域面积不萎缩,数量不减少。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协调水利、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成立一支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水库周边巡查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垂钓、放牧、游泳和船只活动等行为,规范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垂钓行为,严格实行“一人一杆”,严禁私搭钓台和过度投饵。严禁下库游泳、三无船只下水、非法侵占库岸线和取土毁林等行为,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市级库长负总责、镇级库长负全责、乡镇管理、村级管护的原则,压实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水库流域范围内河流管护责任,加强河道整治。常态化开展“周末大清河”行动,及时清理库岸和周边河流、沟道浪渣与垃圾。

(六)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坚决杜绝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桔秆,做到全覆盖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扩大机械化切碎还田利用。积极开展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示范与推广。确保完成辖区“不点一处火”,不冒一处烟”,“不留一处黑斑点”。

(七)违建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整治湿地公园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八)采砂专项整治。继续加强河道资源和山地沙土管控,建立日常巡查监管长效机制,积极配合中驿镇、顺河镇开展河道采砂治理,坚决打击并取缔各类非法采砂和采挖山地沙土行为。

编辑:王汉锋 

审核:鲍苏胜

监制:戴永学



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
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长江一级支流举水的上游,总面积94平方公里,其中湿地面积35.96平方公里。因其卫星地貌图像恰如翩然起舞的凤凰,故有“凤凰湖”之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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