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新增及复用17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地点予以公示,自2024年11月13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到期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