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当场查获100余件!成功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民生   2025-01-05 17:25   河南  

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烟花爆竹

安全隐患极大

易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为进一步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台前公安立足职能

严厉查处非法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违法犯罪

近日
台前县公安局
巡特警大队
成功捣毁
一个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

案情简介

12月31日
巡特警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接获重要线索
辖区某村内隐藏着
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
接到线索后
巡特警大队民警
迅速展开突击检查
经过紧张细致的搜索
在一个偏远仓库内找到该“窝点”
现场查获
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00余件
当天
民警顺线追踪
将涉案人员郭某某成功抓获
经询问
郭某某对为图利益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以待销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郭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台前公安呼吁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烟花爆竹活动。同时,广大群众切勿通过朋友圈、网络平台等非正规渠道购买、销售烟花爆竹,或传播烟花爆竹相关信息,以免触犯法律。发现非法交易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创一个平安、祥和、美好的新春佳节!


相关法律法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台前警方

台前名胜古迹

将军渡

1947年6月30日,刘伯承、邓小平率领晋冀鲁豫野战军12万人以孙口为中心渡口强渡黄河天险,挺进中原,千里跃进大别山,揭开了解放战争战略进攻的序幕。为纪念这一具有历史转折点意义的伟大事件,1981年6月,台前县人民政府在孙口村南临黄河大堤北侧立碑纪念。2005年3月被列入河南省红色旅游景点。2006年投资30万元完成一期工程,建成了将军渡纪念馆。2007年投资245万元完成二期工程,建成了纪念碑及广场。2014年投资2000万元建设三期工程,建成了主题纪念馆及浮雕碑刻长廊。

八里庙治黄碑刻

2000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碑文记载了治理河道的过程,用工、用料、建闸数及建闸地点,是除害兴利的经验总结。碑的撰文及书丹均出于徐有贞之手,书法挺拔秀丽,柔中有刚,气韵神采俱佳,有较高的书法艺术价值。此碑是治黄史上的重大发现,是研究治理黄河与漕运并举的珍贵资料,另有明代镇水兽、铁鼠各一,明代祭祀碑一通,清顺治重修大河神祠碑一通,均为珍贵文物。

魏氏墓碑

2006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碑原位于张秋镇西南,1986年移至夹河乡张广村内,有明代碑6通。魏君墓表碑记述了始祖魏绍随明太祖起事,后随燕王扫北屡立战功及其子孙受诰封、玄孙女为王妃等事。

张公艺墓

位于孙口乡桥北张村南20百忍堂0米处。196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公艺祠堂始建于唐嗣圣元年(公元684年),以张公艺向唐高宗敬献百忍的典故,命名为“百忍堂”。1994年,县人民政府拨款1万元,张氏族人集资3万元,重新在孙口乡桥北张村南建起百忍堂。

晋王城遗址

位于吴坝乡晋城村内,1957年、1976年先后被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58年深翻土地时,在晋城村附近挖出许多人骨、马骨。60年代北城墙尚存残余部分,长约5米~6米,土质坚硬,性能耐火,村民常挖城墙土垫屋基或盘火炉。至1977年,地面上城墙全部被毁。该遗址地表面现立碑一块。

蚩尤冢

当地蚩尤冢人称蚩尤坟,位于今城关镇后三里村东南约300米处。该冢西南1公里有一村名尤坊,以邻近蚩尤冢而得名,后讹称油坊。1933年黄河决口,蚩尤冢淤没。后附近村民在原址堆起一土冢,占地1亩。1956年,该冢被铲平,辟为耕地。

古贤桥

张公艺墓前的古贤桥又名“访贤桥”,位于孙口乡古贤桥村南100米。2006年4月,濮阳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和台前县文化旅游局协作,按照河南省文物钻探工作规程进行了文物钻探,初步断定此桥为石拱桥,东南、西北走向,深埋地下约6米,桥长52米,宽6米,建于唐初,比著名的赵州桥仅晚几十年,可称“中华第二桥”,极具科研价值和文物价值。

玉皇岭古墓

位于后方乡玉皇岭村西南约300米处。原为一土丘,高3米,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1959年修筑围村堰时将土丘挖平,露出墓顶,发现墓穴内有一悬梁吊棺,遂用土掩复。今墓址稍高于地面,已垦为耕地。传说墓主为明代奸相严嵩,但无史可考。1957年、1976年和1977年,该墓先后被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以“严嵩墓”为名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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