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访局员工敲诈局长”案件有新的消息。四川省高院驳回案件被告人王荣华的申诉,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据悉,王荣华2007年前后进入南充市信访局工作,后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王荣华出狱后,今年8月5日向四川省高院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改判其无罪。8月12日,四川省高院立案,9月26日,举行了听证会。
11月12日,四川省高院发布驳回申诉通知书,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当事人申诉不符合再审条件,予以驳回。
大皖新闻记者在四川省南充市中院的刑事判决书中看到,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荣华以在微博上发布市信访局负面信息的方式,利用短信、微信等对市信访局局长王林进行要挟,并采用出具领条、借条、慰问金单据、困难补助申请等方式,连续强行索取市信访局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政府单位能够成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最终,南充市中院认定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23年6月12日,南充市信访局给予王荣华开除党籍、公职决定。
另据媒体报道,对于时任南充市信访局局长王林的举报问题,南充市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称,经核查,对王林的多个举报不属实。但市信访局存在虚开发票报销的问题,王林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2月,王林被免去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南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