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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整年,有两个案件令历史菌非常的愤怒,一个是3·10邯郸初中生将同学杀害埋尸案,第二个是杨妞花被拐卖案,即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这些罪犯没有人性、没有道德廉耻,他们丧尽天良应该处以极刑。但他们都还活着。
被判处死刑的余华英正式上诉,并在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而余华英的上诉理由已经被曝光。余华英认为自己并不是主犯,是受到龚显良和王加文的蛊惑和殴打,才被迫从事拐卖的,认为自己是受别人指使,自己在里面的作用很小,称重审一审量刑过重。
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让我们看看余华英、龚显良和王加文这三个奸夫淫妇是否冤枉。
先说主犯余华英。这老恶婆在十余年里,拐卖儿童17人,其中包括她自己的亲生儿子。她的犯罪行为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17名儿童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来颠沛流离,在寻找未果后有的父母抑郁而终。而大多数被拐卖的孩子,从小生活凄苦,尝尽了人间冷暖。
在案证据可以证实余华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而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王加文犯的罪包括盗窃罪、脱逃罪以及拐卖儿童罪。1990年因为抢劫,被判6年徒刑,越狱后,潜逃了31年。在逃跑期间,伙同余华英实施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2023年7月,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获。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自己表示不上诉。这个判决确实有点轻。
而龚显良和余华英是情人关系。1992年,龚显良结识了在面馆打工的余华英。在丈夫入狱时,余华英和龚显良成了情人,并生了一个孩子,很快卖掉,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8年8月1日,龚显良因癌症病亡。这老家伙病死,算是便宜他了。
余华英给十几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这是无法用金钱和时间弥补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余华英所犯的拐卖儿童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之一,因此法律上判处其死刑。
这是最公道的裁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杨妞花只说了一句话:“只希望维持死刑。”别无他求。
那么,我也重复下,对于余华英的重罪,只有一个要求,死刑!
余华英不死刑,天理不容,国法难容,人民难容!